【观察】大陆罕提同性婚姻合法化 两岸的婚姻平权之路

撰文: 荀文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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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台湾于今年(2019年)5月24日通过全亚洲首部同性婚姻法案之后,中国大陆也罕见地在12月20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三次记者会上,由发言人岳仲明在正式场合说明,大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应该写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这是中国大陆官方极为罕见公开提到同性婚姻的议题,是否是在为未来可能的修法试探风向,受到关注。

台湾于今年5月通过亚洲首部同婚专法,受到世界各国瞩目。(袁恺勋/多维新闻)

岳仲明表示,从10月底到11月,全国人大通过网络公开向社会征求有关婚姻家庭编草案的意见,收到近20万人在网上提出的近24万条意见和5600多封来信。他表示,这些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近亲属的范围、修改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机关、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

岳仲明的表态,使相关议题在中国大陆的社交网站上引发热议。话题“#有意见建议同性婚姻合法化写入民法典#”登上微博热搜榜,有许多网民对此表达赞同,认为这才是国家真正进步的表现;当然,亦有部分反对意见。《凤凰网》民调显示,直至12月22日,支持同婚与反对的比例约为6:4。

同性恋早已除罪化、去病理化

事实上,同性恋在中国大陆早已除罪化,但在实际的社会氛围与官方立场中,对于同性恋、跨性别、双性恋等性少数群体仍相对保守,致使这些群体难肆无忌惮地公开讨论。不过此次由官方罕见对外提出同性婚姻合法化,加上台湾才刚在5月通过同婚专法,更使同性婚姻议题成为大陆舆论的焦点。

1997年,中国大陆删除了《刑法》中将同性性行为定性的“流氓罪”;2001年时,又将同性恋从性变态的医学分类中删除,除了将同性恋除罪化,也进一步去病理化。

然而,中国大陆对同性恋的态度事实上是采取三不政策(不支持、不反对、不提倡),因此相关群体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能支撑,使婚姻平权长期以来仍旧处于纸上谈兵的阶段。甚至在2015年时大陆广电总局还发布《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将同性恋与乱伦、性变态、性侵犯、性虐待并列,通令禁止出现在电视剧中。

台湾成亚洲首个同婚合法化地区

相对的,台湾则是在今年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合法化的地区。在大法官端出释字第748号解释即将届满两年前夕,立法院院会三读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赋予同性伴侣得以结婚的法律依据。其中第4条条文,明定“同志伴侣可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虽是专法而非写入民法,但不少条文都是准用台湾的民法,因此多数法律权益与异性伴侣无异。

例如结婚后的财产问题,准用民法夫妻财产制,其他包括监护、扶养义务、继承权利等,也皆准用民法相关规定。同时为了保障双方,同性伴侣婚后也得以准用其他法律中,关于夫妻或婚姻的规范。

但事实上,2018年台湾“九合一地方选举”合并举行的公投,同婚相关的三题,包括“婚姻限定一男一女”、“同志婚姻用专法”两题过关,“同志婚姻入民法”则遭否决。由通过的议题来看,台湾社会其实仍呈现分裂的情况,也因此在2019年同志婚姻专法通过后,会有另一方声音大力反对,认为民进党政府漠视了支持婚姻限定一男一女的民意,同时也将民进党的动作解读为是为了2020年的总统与立委选举。

台湾内部有部分意见认为民进党政府强推同婚合法,是为了拉擡蔡英文与民进党的选情。(谭英瑛/多维新闻)

不过,将视野放大来看,本来人皆生就是平等,不分性别、“爱就是爱”,实没有必要以法律形式束缚了人最基本的心灵感受。当然,在追求婚姻平权的同时,免不了会有不同的意见冲撞,就像大陆目前同性婚姻合法化议题也只是在征求意见的阶段,会不会被写入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并于2020年的“两会”提交给人大代表表决仍在未定之天。但大陆官方主动释出相关消息,或许就是想借此听听社会的意见,后续发展,仍待各界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