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中央政法委撑立法 列十大理由:遏制暴力,挽救青年
港府昨日(4日)根据《紧急条例》订立《禁蒙面法》,引起舆论关注。中央政法委微信公众号“长安剑”当日发表评论文章,支持港府立法,并列出“十大理由”,其中提到可以“遏制暴力升级”和“挽救香港青年”。
据悉,《禁蒙面法》已在今日(5日)凌晨零时零分生效。该法例之下,在《公安条例》规范的集会与游行,以及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和暴动中使用蒙面物品,违例者最高可罚款2.5万元及监禁1年。
就港府订立《禁蒙面法》,政法委的文章在开头特别指出,港澳办此前曾表态,“中央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运用一切手段止暴制乱”,因此文章认为“香港已经向立法层面迈出了第一步”。
中央政法委的“十大理由”如下:
理由一:遏制暴力升级
文章称,过去4个月,香港发生了超过400场示威游行集会,几乎每次都导致暴力发生,“蒙面暴徒有组织、有计划对特定人群实施暴力,有恃无恐,手段越来越凶残。”因此反蒙面法的实施将对暴徒起到威慑作用,最大限度预防暴力发生,遏制暴力升级。
理由二:提高执法效率
文章认为,暴徒在街头蒙面行凶,对警方执法造成了很大的障碍,取证、检控等一系列执法司法程序都受到影响。通过法律手段摘掉违法者的面罩,能够提高执法效率,使检控工作顺利进行,将违法犯罪者绳之以法,接受应有的法律惩罚。
理由三:打掉侥幸心理
文章说,口罩面具在过去的4个月,已经成为一些人实施暴力的“遮羞布”,蒙面滋生和助长了他们的侥幸心理,“蒙面警察抓不住”的想法不光让他们有恃无恐,还让暴力“遍地开花”。反蒙面法的实施将打掉这种侥幸心理,缩小暴力的规模和范围。
理由四:挽救香港青年
文章又指,蒙面让年轻人产生了“游戏心理”,进而又有了示范效应,在游行示威中参与实施暴力,被捕学生比例从25%升到38%。反蒙面法将把他们从暴力中挽救出来,避免他们因年轻无知,而成为他人的政治炮灰,置自己于犯罪的边缘、冲突的险地。
理由五:维护市民安全
“香港市民有拒绝恐惧的自由。”文章说,哪里有成群的蒙面人出现,哪里就一定会有无序、混乱和暴力,无处不在的暴力又让很多人敢怒不敢言。反蒙面法将扫除恐怖氛围,还香港市民以安全感。
理由六:保护民主权利
文章称,合理表达诉求是香港市民的权利,无论局势如何变化,香港特区政府始终依法保障著市民游行集会的合法权利,但蒙面暴徒动辄对持不同意见的市民刀棍相向滥施暴力,完全背离了民主的方向。“反蒙面法打击暴徒抑制犯罪,让社会活动回归正途,最大限度保护香港市民表达诉求的民主权利。”
理由七:保护游行安全
文章认为,游行示威,合理表达诉求,没有遮遮掩掩的理由;而对于暴徒来说,蒙面实则是将其他人当做“人盾”,来掩护他们的“暴行”。而对于一般游行者来说,蒙面暴徒是巨大的安全威胁,反蒙面法将有效消除这一潜在威胁,保护其安全。
理由八:引导理性对话
文章又指,一个月前政府撤回逃犯条例,开始对话,重新提交施政报告,提出深层次问题的解决方案。“此次反蒙面法向立法层面走出一步,以法治、理性的角度提出止暴制乱的具体措施,再次体现出政府倡导对话的立场和诚意,为下一步的有效沟通建立坚实的基础。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兼容代替排斥、以共处代替冲突,应该成为香港的最大共识。”
理由九:国际通行做法
文章还说,纵观全球,各国对反蒙面立法的不在少数。美国早在1845年就已经在纽约州订立反蒙面法,随后多个州也相继订立此法。加拿大在示威或者非法集会中戴面罩最高能判10年监禁。欧洲多个国家,法国、德国、西班牙、瑞士、瑞典、俄罗斯等国一样禁止都示威者戴面具面罩。把表达诉求摊开在阳光下,是世界通行的做法,也是世人正常的逻辑。
理由十:民众强烈期盼
“混乱的香港对700万香港市民没有任何好处”,文章最后称,恢复秩序、恢复香港往日的宁静,是香港各界的普遍共识。此前普通市民、香港警察、区议员、立法会议员和大量社会团体纷纷以各种方式呼吁特区政府制定反蒙面法,此次反蒙面法的出台实施具有广泛和深厚的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