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官媒刊文支持港府立法:整肃社会秩序,止暴制乱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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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昨日(4日)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即《禁蒙面法》),今日(5日)零时零分起实施。
内地官媒《人民日报》及《新华社》分别刊文,支持港府立法,强调此举有助于从根本上止暴制乱,让香港回到正常轨道。

特首林郑月娥宣布,10月5日零时零分起实施《禁蒙面法》。(香港01记者摄)

人民日报:打掉暴徒的“心理保护伞”

《人民日报》今日发表题为《禁止蒙面,止暴制乱》的评论员文章。文章指出,订立《禁蒙面法》展现了特区政府依法制暴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香港市民护法治、守安宁的共同心声。“中央坚定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为止暴制乱所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相信林郑月娥带领的特区政府一定有能力维护香港法治尊严。”

香港乱局持续至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暴徒以蒙面掩饰身份,公然挑战法律、肆意使用暴力、破坏社会安宁。可以说,蒙面与暴力,已经形成了高度的对应关系。在此情况下,特区政府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极为必要,就是要打掉暴徒的“心理保护伞”,为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提供有力抓手。
《人民日报》评论

文章还说,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制订禁止蒙面的法律,而香港的《禁蒙面法》针对的正是少数人借蒙面暴力乱港的现实,并不影响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包括游行集会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在这个意义上,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禁止任何人在公众游行集会中使用蒙面物品阻止警方辨认身份,恰恰是为了维护香港法治,维护全体香港市民免受暴力恐惧的自由。”

文章最后强调,香港当前乱局不能无休止地持续下去,现在已经到了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效的举措止暴制乱的重要时刻。文章并呼吁所有爱国爱港者都应积极拥护支持这一规例实施,共同止暴制乱,让香港社会早日恢复安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占路人士带上面罩。(李泽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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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有助警方执法,确保执法者的尊严

同日,《新华社》发表了题为《香港订立有利于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评论文章,指港府立法“迈出了整肃社会秩序的重要一步”。文章说,只有让一切罪行无所藏匿逃遁,才能有助于从根本上止暴制乱,真正让香港回到正常轨道。

文章又称,连月来,暴徒的所有犯罪行为无不在全副遮掩的情况下进行,其行径愈来愈肆无忌惮,愈来愈疯狂,部分原因正缘于面目不辨而难以追究刑责,更给执法、检控和举证带来很多问题。而《禁蒙面法》对于当下暴力横行、法治不彰的香港,“是必要的、可行的”。

文章还指出,订立《禁蒙面法》有助于警方执法,确保执法者的尊严。而规例对违法蒙面行为订立了刑罚,为警方提供了法律支撑,有助于阻吓蒙面暴徒,也有助于协助执法部门搜集证据,让犯法者面对法律制裁。

10月4日多区均有市民聚集抗议,之后有示威者在多区堵路示威,纵火和破坏港铁设施。(香港01记者摄)
至于“反中乱港”分子所谓规例“限制自由”的说法,则完全是无稽之谈。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不是为了削减言论自由,而是向社会传达违法必究的清晰讯息,其打击对象是使用暴力的人士,其他人士有特别需要戴口罩或蒙面,有特别豁免条款。
《新华社》评论

文章最后还说,作为法律层面迈出的重要一步,《禁蒙面法》十分必要且及时,但却无法解决所有问题。“只有当法治和理性重新成为香港人内心的重要标尺,踏上迷途的那些年轻人与暴力‘割席’、重新学会尊重和包容之时,法律才真正有其用武之地,香港的未来也才真正可期。”

(人民日报、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