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新车漏油】央视谈事件:维权靠“闹”非法治 根源仍须深挖
平治西安女车主维权事件出现新进展,当事人王女士(化名)与平治4S店西安利之星周二(16日)晚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涉事车辆有关品质问题也已进入鉴定程序。
惟不少关注此事的网民认为,若未能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往后仍有机会发生。而针对汽车厂商在内地的授权专营店(4S店)出现不规范操作和违规行为,官媒央视新闻17日发表评论文章指,维权靠“闹”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现象,但此次事件应该成为一个契机,推动整个行业进行实质性变革。
据此前报道,王女士近日新买价值66万元人民币的平治车作为自己30岁生日礼物,还未驶离门市竟发现有引擎漏油问题,且无法退款或换车。为了维权,王女士将车辆停在门市,同时坐在引擎盖上大声哭诉,影片在内地引起热议。王女士其后还控诉,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涉事门市收取1.5万元“金融服务费”。
央视:个案解决后根源还须深挖
虽然涉事双方目前已经正式和解,但央视新闻评论认为,本次事件不能就以个案的解决而结束,必须通过这一事件推动整个行业进行实质性变革。评论又质疑4S店这种汽车销售模式,认为4S店面对供应商和厂商,往往在价格上缺乏话语权,就只能在消费者身上寻找利润空间;同时缺乏有效竞争,因此令收费不透明、漫天要价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频频发生。
评论称,除了汽车消费领域以外,内地其它消费领域也存在有欺客、宰客的问题。而清理这些问题,本身就是在清理中国经济高品质增长的路障。若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很好的维护,甚至消费者在法律范围内表现得有些挑剔,将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准。
评论又强调,维权靠“闹”不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现象,也不是一个消费型经济体该出现的现象。但平治女车主维权事件应该成为一个契机,真正推动中国消费市场向著法治化、公平化的轨道更进一步。
中消协:汽车金融服务费应明码标价
针对车主所反映的金融服务费问题,当地税务局调查取证后在16日回应称,维权事主王女士支付的金融服务费实际支付给了第三方公司,实为“垫资担保”费用。
另一方面,中国消费者协会17日也在北京举办针对汽车消费领域的座谈会。结合此次维权事件及汽车消费领域投诉问题,中消协提出,汽车产品合格交付,是经营者的应尽义务。一些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不合格车辆,却以汽车三包规定为由拒绝承担退货责任或相应赔偿责任,有违法律规定。
中消协还指出,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但当前汽车销售服务中,存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等问题,有些经销商代办业务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多收上牌费、金融服务费,还不开具发票,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厉惩处。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