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重审顾雏军案 本月内有望审结

撰文: 王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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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案今天(13日)在最高人民法院设在深圳的第一巡回法庭再审开庭。
顾雏军是格林柯尔集团创办人,10年前,广东两级法院认定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挪用资金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他出狱后不断申诉获得案件重审机会。

最高人民法院13日公开开庭审理顾雏军案。(最高法微博)

今天庭审耗费大量时间对多组新证据进行了质证。合议庭由五名法官组成,成员均是最高院资深法官。中午短暂休庭后,庭审在下午继续进行。截至01记者发稿,庭审仍在进行。第一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向大陆媒体介绍,庭审持续时间多长取决于审理进度,目前仍无法预估。

顾雏军指,原审判决是违法动用公权力和司法权,对他进行迫害,并导致蒸蒸日上的民营企业集团一夜之间变得苟延残喘,他强调这些罪名都是被构陷的。

顾雏军在开审前,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景川、助理检察员杨军伟回避,因为两人参与伪造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技术性审查意见书》。但审判长裴显驳回申请,指该意见书是否伪证要审理后才能决定。

据了解,顾雏军等被告面对的首项罪名是虚报注册资本,顾雏军被控指于2001年收购当时还是国企的科龙电器时,指使他人通过来回转帐的方式制造投资6.6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假象;第二项罪名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顾雏军被控于2002年指使他人虚增科龙公司利润。此外,顾雏军还被控挪用多项资金及部分投资分红款。

本次庭审,顾雏军提交了15项新证据材料。(最高法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