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浙江高院驳回莫焕晶上诉 维持死刑原判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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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法庭宣判,就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及盗窃罪成,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月莫焕晶不服判决并上诉,浙江高院受理此案。
内地“浙江在线”报道,在二审现场,被告莫焕晶及其辩护人、检察员到庭参加宣判。受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与旁听。
审判长宣读本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指本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一审认定莫焕晶放火、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份。
女户主及3名子女惨死
去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社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分别为女户主及其三名子女,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
起诉书显示,莫焕晶案发前曾赌博输6万元(人民币,下同),不仅偷取受害者家中名表典当,还以“老家修房子”为由,向女户主借款十多万元。为继续筹集赌资,莫焕晶决定放火后帮忙灭火,然后再以此邀功借钱,不料最终酿成4人死亡的悲剧。
男户主已民事起诉物业及消防单位
5月21日,男户主林生斌向包括物业、家政、消防等在内的99单位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总额共计1.3亿元。其代表律师林杰称,杭州中院已经受理案件,正在等待消息:“现在只是法院刚刚受理,接下去肯定要落实受理的哪个庭,是哪个承办人,现在我们都不知道,都还没有落实,在等待确定的消息。之后我们会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有些证据可能要通过法院去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