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莫焕晶不服判死 浙江省法院受理上诉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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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2月24日报道,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莫焕晶不服一审判决,日前提起上诉,浙江高院已受理此案。

“杭州保姆纵火案中”的被告莫焕晶在一审中被判死刑。(新华视点)

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及盗窃罪成,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女户主及3名子女惨死

去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社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分别为女户主及其三名子女,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

起诉书显示,莫焕晶案发前曾赌博输6万(人民币,下同),不仅偷取受害者家中名表典当,还以“老家修房子”为由,向女户主借款十多万元。为继续筹集赌资,莫焕晶决定放火后帮忙灭火,然后再以此邀功借钱,不料最终酿成4人死亡的悲剧。开庭前夕,男户主林生斌说,他已决定放弃对莫焕晶的民事赔偿,只求法庭能够从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