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台独是“回应赖清德两国论” 新华社:打击嚣张气燄
国台办与其他部门6月21日共同公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重申对台独势力的零容忍态度,并试图透过严厉的法律惩罚来达到震慑效果。官媒《新华社》26日发表署名文章,称惩治台独22条意见是回应赖清德“荒谬且危险”的就职演说,以实际行动打击“台独”势力嚣张气燄,更为刚性、力度更强的刑事司法手段,将会使对“台独”顽固分子的惩处进入法治化、刑事化、常态化的新阶段。
这篇文章署名以《新时代反“独”促统的法治利剑》为题,撰稿人为中山大学港澳台研究中心教授、副主任伍俐斌。
内容指出,该份意见有的放矢、宽严相济,合理兼顾了反“独”与促统;一方面明确将惩治的对象限定为“台独”顽固分子,将惩治的行为限定为“分裂国家犯罪”“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打击范围清晰明确,针对性强。
另一方面,文章强调,即便对于“台独”顽固分子,《意见》也酌情给予悔过机会,只要其有自愿如实供述罪行、主动放弃“台独”立场、不再实施分裂活动、采取措施减轻危害后果等情节,就可以依法获得从宽处理乃至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充分展现出促统诚意。
针对意见发布实施,文章明示至少有三方面意义,第一是对惩处台独进一步“法律化”,为刑事惩处的实施主体、具体方式、司法程序等提供了新的、更为细化的规范依据;第二是回应近段时间来“台独”分子的分裂言行,以实际行动打击“台独”势力嚣张气焰。
文章具体展开称,赖清德5月20日发表了荒谬且危险的所谓“就职演说”,公然宣扬“两国论”、鼓吹“台独”,“台独”分子也随之兴风作浪、荒谬言行频出,《意见》的发布也是对这股“台独”逆流的有力回应,有助于打击“台独”势力的嚣张气焰。
关于第三点意义,文章指出,表明对“台独”顽固分子的追责惩处将进入法治化、刑事化、常态化的新阶段,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反“独”促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