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规惩治台独最高判死刑 赖清德:中国无权制裁台湾人民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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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6月21日下午在国台办连袂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台湾总统赖清德6月24日回应该法称,“民主不是犯罪,专制才是罪恶,中国没有任何权力可以制裁台湾人民,只因为台湾人民的主张;中国更没有跨域追溯台湾人民的权力”。

5月20日上午,赖清德发表就职演说。(台湾总统府)

赖清德6月24日首度在总统府敞厅发表谈话,有媒体提问,大陆国台办日前宣布惩戒各种型态的台独作为,最重可判死刑,还能跨国追溯行动,这对海外、在陆经商的台商会不会有增加人身安全风险的情况?

赖清德回答问题前,先向中国南方因暴雨成灾的民众表达慰问之意,他说,希望中国灾后重建能够顺利,让受灾民众能够尽速回复正常生活。

赖清德提到,中国认为不赞成统一就是台独,那台湾只有“统一促进党”不是台独。赖清德呼吁中国正视中华民国的存在,和台湾民选政府交流对话,“否则台湾跟中国的关系只会越来越疏远。”

据此前报道,《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具体规定关于追诉台独份子期限、法条以及缺席审判规定,对境外的台独份子一样可以依法提起公诉。其中“分裂国家犯罪”最高刑是死刑,若情节严重即使过20年追诉期,依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然是可以依法起诉,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