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案】幼小“一校一社工” 社工:拨款无助改变招标制度弊处

撰文: 陈乐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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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月发生连串虐儿案件,令社会关注社福辅导服务。政府在最新一份财政预算案中表示,会在2018/2019学年起增加公营小学的资源,“加强及优化社工及辅导服务,最终达至‘一校一社工’”。对一向没有驻校社工制度的资助幼儿中心、幼稚园及幼稚园暨幼儿中心,透过奖券基金拨款约五亿零四百万元,推出为期三年的先导计划,分阶段提供社工服务。
有社工欢迎政府的拨款,但指出问题症结在于小学“全方位学生辅导服务”计划的招标制度,“价低者得”削弱了社工服务质素,建议政府应正视招标制度的弊处。他又估计资源足够为全港幼稚园提供社工服务,但建议政府需制定相关执行指引,保障幼稚园社工。

自2000/2001学年起,全港中学已经实行“一校一社工”,由社工专责学校辅导工作,但政府却一直拒在小学推行。按现制,小学实施的是“全方位学生辅导服务”计划,每所公营小学可运用津贴聘请辅导教师、社工,或者专业辅导人员,以及向非政府组织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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