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京港联菁英汇执行主席:消除“一穴溃堤”的风险
壹传媒黎智英案触发全国人大“第六次释法”,表明根据《香港国安法》,涉及国安法的案件如果聘请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担任辩护或诉讼代理人,须取得特首发出的证明书,否则国家安全委员会应当根据介入,对该等情况作出判断和决定。
对此,京港联菁英汇执行主席吴紫羽周四(5日)向《香港01》表示,人大释法是《宪法》和《香港国安法》赋予的权力,必要、正当、合法且权威,对进一步完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和有效维护国家安全有收纲举目张之效。
“一锤定音,亮明法律红线”,吴紫羽表示,此次人大释法对遏制“港独”、止疑息惑、定纷止争、维护法治具有重大意义。黎智英意欲聘用没有执业资格的外国大状,为其犯罪事实辩护遮掩,于法理不容,于国家安全无益,于国安法精神不符,容易使香港成为国家安全屏障的突破口和薄弱点。人大释法,一锤定音明确了没有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不能参与国安案件,全面理清了“黎智英案”的法律争议,堵住了潜在的法律缺口,从根本上解决了争议问题。
“明见万里,完善法律漏洞”,吴续称,此次人大释法是《香港国安法》执行以来的首次释法,对检视和完善国安法具有重大意义。香港回归以来,人大对香港基本法进行了五次解释,所以人大释法不仅有法可依,更有据可查。此次人大释法就是要避免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在未来的执行过程中产生误区,帮助香港特区更加准确、权威、全面地来执行相关法律,避免有可能在未来执行过程当中出现漏洞,消除“一穴溃堤”的风险,是对《香港国安法》的一次总体梳理、检讨和完善,同时,释法过程受各界关注,也是一次有意义的国安法宣传和教育,有利香港社会更加全面、准确地落实《香港国安法》。
“天理昭彰,凸显立法精神”,吴认为,此次人大释法充分阐明了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精神,对法庭判决的公正性、权威性、合法性具有重大意义。关于终审法庭对黎智英案的判决,与国安法立法精神相违,说明了部分法官对于国安法的立法精神缺乏全面深入的理解。人大释法不仅仅是解释有关的立法精神和条文,更为法庭之后的判决立牌指路,明确原则,划定界线,提供最权威的遵循。厘清了《香港国安法》相关条文的立法原意,协助香港更全面及有效地落实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共同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她最后指出,香港国安法在人大释法后得以更加充满活力和生机,香港法治体系将更加丰富和完善,香港国安屏障将更加牢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更有保障,一国两制将更加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