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25周年︱对话陈端洪(四):法律难解政治题 普通法可跨2047

撰文: 泉野 黄云娜 梁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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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7月1日,按照既定日程,香港回归25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的讲话开门见山回应了港人的关切,直言,“(一国两制)这样的好制度,没有任何理由改变,必须长期坚持”,并提出四点希望。
在七一前,《香港01》专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对香港过去25年进行系统总结,访问稿分四篇刊出,此为第四篇,围绕司法改革展开。在陈端洪看来,有时候法律逻辑解决不了政治争议,政治的还得还给政治,普通法完全可以跨越2047。

香港01:过去几年,香港行政、立法、司法的关系引发诸多讨论,关于司法改革的议题也不断被提出。随着港区国安法落定,人们也很关心会不会对香港的普通法产生影响,以及大陆法与普通法之间的衔接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接受《香港01》专访,系统总结香港25年。(国新办)

陈端洪:关于司法改革,这些年大家都在说。我认为,香港司法的基本原则,基本体制,还会维持。要不要改革?其实法院自己在法律年度开幕典礼里也有提好多改革,当然后来也没有做太多推进。我倒不是说不需要改,但是香港司法权威还是要稳,坚守的一些基本原则,基本体制还是要坚持。

至于说国安法里面有一些不同于香港法律或者普通法里面的一些规定,如保释制度、指定法官。国安法跟其他法律不太一样,但并不否定其他法律。它只适用在国安案件,国安法不是把香港整个保释制度废了,也没说其他案件要指定法官。这是由国安案件的特殊性决定的,由“一国两制”的独特宪制决定的。国家法律已经规定了,地方就得执行,跟普通法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不一样不一定不对,不一定就很丑。你不能说普通法条条都美,以普通法为标准来衡量国安法,看它就是不顺眼。

这里面有一个衔接问题,其实衔接更多的是发生在两地融合里,特别是在大湾区的合作中,很多的具体规则,很多管理、社会方面,甚至包括民商事的规则,可能会发生法律冲突,需要法律衔接。法域不同也好,法系不同也好,它们之间交往越密切,冲突也就越多,但是国际上基本上能解决。一个主权国家之内的区际法律冲突会有麻烦,但不是不可解决的事,它会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很难一下子就全改革过来。

香港01:你在2008年发表的《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一文中说过,政治归政治,法律归法律的。回到现实政治,法律跟政治可以分开吗?爱国者治港的总要求上,怎么理解法官尤其是外籍法官的爱国问题?

陈端洪:在司法层面要尽可能的把法律和政治做一个分离,判案必须尊重法,按照法律的逻辑来推理,这样司法才有独立性,才有权威。但是每个法官都是政治社会的成员,或者在香港的政治社会里面生活,香港外籍法官也是香港居民。作为在香港生活的人,他对政治也不可能没有一点看法。一个法官判案时不能把个人因素和政治因素带进来。

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成为修例风波之后中央拨乱反正的重要举措。(中新社)

至于法官爱国的问题,要区分外籍法官和具有中国国籍的法官。对于外籍法官来讲,提爱国确实有一些不妥当,而且香港也不可能把外籍法官全搞掉,这样做不利于普通法的发展。香港的普通法支流是依靠外来水源的,需要大量“饮用”(引用)外国判例,因此适量的外籍法官是维持香港法治的一个必要条件。美国有一个人被提名为联邦法院法官的时候,有人发现他原来在做学者的时候喜欢参考国外判例,就问他:将来做了法官,你是不是会大量的参考国外的判例,影响美国法律?我想,这个人应该羡慕那些退休以后来香港担任非常任法官的英联邦法官。

香港01:港区国安法实施之后,香港社会对于“政治归政治,法律归法律”的原则出现了一些争议,加之一些国安案件因涉密等原因无法公开审理,人们因此产生了混乱、担忧,担心是不是把政治跟法律混合到一起了,或者一些案件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检控。

陈端洪:“政治的归政治,法律的归法律”说的是理想状态。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香港反对派惯于三板斧:街头、议会、法院,往往最后把架打到法院去,还要政府出法援支持他们打,通过政治司法化而把司法政治化。其实,在宪法和基本案件中,政治和法律很难区分,所谓违宪审查,就是把社会的道德争议和政策、政治争议,转变为宪法问题,试图用法律逻辑来解决。有时候,你会发现,法律逻辑化解不了政治争议,政治的还得还给政治。

国安案件在本质上,是直接对国家的政治攻击,说跟政治无关,这讲不通。但是,不能据此就说,国安案件不需要法治。至于你说的国安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些依据没法对外公开的事情,我不是很了解情况,我也不研究刑法和刑诉法,不适合评说。从宪法学的角度来说,这里涉及国家利益和被告人正当程序权利的平衡。

香港01:前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近日谈及对香港法治及法制未来看法时,坦言对香港法制有信心,相信普通法可跨越2047年。但社会面其实依然有不少声音担忧,普通法是否能够跨越2047。对此您怎么看?

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马道立接受访问时指,对香港法制有信心,相信普通法制度可跨越2047年(李泽彤摄)

陈端洪:我个人是这么看:第一,从香港法律的构成来讲,普通法是很重要的。那么,普通法在2047前会萎缩吗?把普通法比作一条河流,假如2047逐渐干涸了,本身没水了,保不保留也没有意义了。所以我觉得判断的前提是香港普通法的水流在2047之前会怎样。我相信2047之前普通法在香港不会断流,整体上还有足够的生命力。

第二,如果2047年之前,香港的普通法水流充足,你会强行把它断流吗?你要是不让它流,把这股水截住的话,你要有替代的,对不对?否则香港就会变成法治沙漠。

第三,从国家发展的角度来讲,留着香港普通法的水源和水流,有好处还是有坏处?我想应该是好处大于坏处。没有一点坏处,我也不好那么讲,但是整体上判断,让香港继续实行普通法对国家是有好处的,为甚么?因为这个世界的国际贸易规则是由英语和普通法主宰的。有香港做一个通道,作为一个活的、实用的普通法基地,干嘛不留着呢?

香港01:没错,普通法能否跨越2047的背后,其实还是“一国两制”五十年之后怎么办的问题,虽然中央反复强调坚持“一国两制”不动摇,“一国两制”是个好制度,但是在国际上认同度并不高,香港因为过去几年发生的大小事变,人们也比较悲观,缺乏基本的共识。

陈端洪:国际认同、香港认同、国家认同,三者要平衡很难,为甚么?因为国际之间是有利益冲突的,地区和地区之间也有利益冲突,人和人之间也有利益冲突,不存在一个永远没有冲突的社会,更不存在一个永远没有冲突的国际社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尤其在现在的国际大格局下,“一国两制”搞得成功很不容易,美国、英国等国家会找你麻烦,因为他要为他的利益去丑化你,甚至编造一些东西,搞认知战。这是一个方面。

但另外一个方面,我觉得基本认同或基本共识是可以找到的。只要满足了两个条件,就不愁达不成共识:第一,香港安定不出问题;第二,香港这个地方有钱可赚,也就是基本法讲的繁荣稳定。此地繁荣稳定,国际资本跑到香港来能赚钱,有钱赚,肯定说“一国两制”是个好制度。

过去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个道理。2019年美国的年度香港政策报告,对“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的态度整体是肯定的。为甚么?因为美国从香港赚了大把的钱。

最近几年,英国、美国、欧盟指责“一国两制”搞得不好,还是有一个逻辑前提:“一国两制”本身还是好的。这就是共识。没有人会说你坏事没做好。所以,所有的批评指责,实际上又在同时在肯定“一国两制”是个好制度,这是一个前提。我觉得香港只要不给自己添乱,继续保持自身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外界不会把你讲的多差,即便口头上讲一些坏话,实际上内心还是认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