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红码事件通报的四个疑点:岂可止步于自罚三杯
6月22日,郑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关于部分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问题调查问责情况:经查,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部长冯献彬,团市委书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副部长张琳琳,擅自决定对部分村镇银行储户来郑赋红码,安排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处处长赵勇,市大数据局科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健康码管理组组长陈冲,郑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耀环,对储户在郑扫码人员赋红码。
上述数人的行为被郑州市纪委监委定性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违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及健康码赋码转码规则,擅自对不符合赋码条件的人员赋红码,严重损害健康码管理使用规定的严肃性,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是典型的乱作为”。
郑州市纪委监委在通报中表示,据统计,共有1317名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其中446人入郑扫场所码被赋红码,871人未在郑但通过扫他人发送的郑州场所码被赋红码。郑州市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经研究决定,给予冯献彬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张琳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给予陈冲同志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杨耀环、赵勇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站在郑州市纪委监委的管辖范围来看,这一调查问责情况的处理力度并不算小,但被内地舆论质疑为自罚三杯。
其一,红码事件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有滥用职权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之嫌,但目前的调查问责仅限于党内纪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未涉及是否违反法律,且相关责任人依然被称为同志,问责是否过轻?尤其是和近年来一些内地民众因健康码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对比,今次造成上千人规模的红码事件责任人只限于从轻处分,是否有双标之嫌?
其二,今次被问责的数人供职于政法系统、共青团系统、大数据系统,均和郑州市疫情防控有密切关联,论道理,他们的工作任务在于防疫过程中的社会管控,与被赋红码的村镇银行储户沟通取款难关联不大。他们为何要冒着风险,用红码防民的下策,来堵住河南几家村镇银行储户正当维权?尤其令舆论不解的是,他们与村镇银行缺乏工作交集,他们怎么会有那几家村镇银行储户的准确讯息?
从早前的新闻报道中可以得知,今次河南红码事件源于几家村镇银行的取款难,牵涉当地四个城市,属于金融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但在郑州市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完全没有金融管理部门的人参与其中,这就让舆论场许多人纳闷,明明起初是金融管理部门的问题,是储户的正当维权,为何竟能动用本属于防疫部门的人力物力?
其三,郑州虽是河南省省会,但也只是地级市,与那几家出问题的村镇银行所在的4个城市是并列关系,彼此互不管辖,郑州为何要介入?郑州有什么权限介入?
其四,据媒体报道,在河南除了出现储户被赋红码外,郑州多个停工楼盘业主在反映购房问题后同样突然被赋红码。为何今次郑州市纪委监委的通报对此只字不提?
以上四点是内地舆论场比较有代表性的疑问,说明河南和郑州只有给出更加详实有力的解释,才能澄清公众的疑虑。毕竟,有问题未必可怕,关键是能否及时解决,不然的话,遇到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罚三杯,则势必侵蚀公众的信任。
除此之外,回看河南红码事件整个过程,从起初的乱赋红码到舆论诟病,再到郑州市的调查问责,足以构成一个警示,那就是权力不可任性,公权力必须依法行事,类似于大数据之类的现代科技应该用于正途,用于增进人民的福祉,以道驭术,而非本末倒置。民无信不立,希望河南当地能严肃处理红码事件,给出公众一个真正有说服力的调查解释,并引以为戒,踏踏实实提升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