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具辱母杀人】上诉开审:追债人认有人露械、曾“拍打”被告
山东聊城青年于欢因母亲遭讨债人肆意猥亵凌辱而持刀反抗的故意伤害案,在内地引起广泛关注。一审法官作出无期徒刑判决的公正性问题、警方的涉嫌不作为、以及此案是否牵涉黑恶势力与公权力之间的幕后交易等,均受到舆论强烈质疑。今日(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该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早前,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引发舆论广泛关注。22岁的于欢因母亲遭讨债人肆意猥亵凌辱,持刀反抗酿1死3伤,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原告以及被告均不服并提出上诉,今日(27日)早上8时30分,山东高级法院二审该案,庭审至傍晚约7点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于欢强调正当防卫 母指有人露械
于欢今天在庭上强调,他是在“正当防卫”下才误捅对方;于欢向法庭陈述了对刑事部分提出的上诉理由,其后于欢先后接受辩护人、检察人员、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讯问及质询。于欢再次陈述了案发时被追债人侮辱殴打的情况。其中于欢多次强调,他遭多人围殴,其母亦多番受虐待侮辱;然而警方到场后却不加阻止,反而与追债人显得很熟稔,导致他不信任警方;而他为迫退追债人,才持刀警告,及后在“正当防卫”下才误捅对方。
而当日遭“阳具打脸”等方式侮辱的于母苏银霞,今天也出庭作证,她在庭上详细透露了受辱经过,包括其中一人突然脱下裤子,向她露出生殖器,向她弹烟蒂,又揪于欢的头发、抠于欢的眼晴等,于欢被气得“脸也白”时,才突然取刀捅向对方。
追债人之一的杜建岗出庭作证时承认追债时有人露出生殖器,但强调看不到有人殴打于欢,又指自己“拍打”于欢,只为阻止他与追债人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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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在内地引发极大关注,不少网友表示,于欢情急杀人情有可原,庭审前一直呼吁量刑从宽;另一边厢,有网友就此反驳,审判应遵循法律而非舆论。争论之际,亦有理性网友表示,于欢辱母杀人案今次在微博现场直播,已经是一种法治的进步,惟诸多方面仍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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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介入 切割处理辱母案中的官黑民
二审前夕,当地官方于26日集中释放诸多重要信息,针对曾经围绕在于欢案周围的争议,尤其是“官”(当地警方)、“黑”(当地恶黑势力)、“民”(于欢及其母姐),山东官方分别作了“切割处理”。
针对“官”,山东检察院5月26日公布调查结果,称两名出警民警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不予立案,但有“出警不够规范”的情况。而据当地纪委通报,于欢案多名警员和辅警被山东冠县纪委立案审查,包括冠县崇文派出所副所长郭增金等多人被处分,两名辅警被辞退。
针对“黑”,即当时胁迫于欢及其母亲的当地恶黑势力,同样在5月26日,山东聊城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吴学占恶黑势力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除杜志浩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通报续称,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针对“民”,仍然是在26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称,该市公安部门破获苏银霞(于欢母亲)、于家乐(于欢姐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称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人民币,涉及投资群众50余人。该案目前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