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于欢羁押受访述案发经过:我不反抗 他们会打死我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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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成,判处冠县青年于欢无期徒刑。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案情涉及高利贷追债,于欢疑因不堪对方百般逼害,凌辱其母,包括塞她头部入马桶、掏出阳具磨蹭她脸部等等,于欢情急下挥舞水果刀刺人,造成1死3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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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6日),网易自媒体“知道knowhow”刊出独家专访于欢的报道,详细讲述举刀之前的遭遇。由于于欢尚在羁押状态,此文由辩护律师殷清利代为提问,转述于欢回答。
“我不反抗他们会打死我”
于欢回忆道,当日晚上九点进入接待室后,杜志浩等一行催债的人先是辱骂,后来动手打人,包括掌掴、扯头发等。于欢指出,闻到杜志浩当时身上有酒味,当他脱下裤子拿生殖器对著自己以及母亲时,觉得太无耻、没有人性。警察来到,对方反而起哄称,只是经济纠纷,没有打架。而当警察转身要走时,于欢感到十分无助,觉得自己如果不反抗,他们会打死我。
于欢回忆,当被催债的人打到桌上时,无意间手臂碰到了办公桌上的文件材料,感觉里面有刀,便拿起来握在手里。然而,对于于欢的这一举动,催债的人不仅没有退缩,反而拥上来打他。于欢情急之下用刀刺人,亦感到十分害怕。他亦对于判决书中提到的“有人想逃,但是被于欢抓住衣领,还说道‘弄死你’”的凶狠表述以作澄清,于欢称这是催债的人串供的假话,又称涉黑案中这些人亦承认了串供。
当被问到判决书中,母亲苏银霞证言中说,“民警给我儿子要刀子,于欢说‘他们出去了,我就把刀子给您。’”,在那种情况下,为何用这个敬辞“您”。于欢答道,“对警察,一向我都尊重。遇到困难和危险,都会想到警察。”
(网易自媒体“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