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于欢羁押受访述案发经过:我不反抗 他们会打死我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成,判处冠县青年于欢无期徒刑。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案情涉及高利贷追债,于欢疑因不堪对方百般逼害,凌辱其母,包括塞她头部入马桶、掏出阳具磨蹭她脸部等等,于欢情急下挥舞水果刀刺人,造成1死3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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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6日),网易自媒体“知道knowhow”刊出独家专访于欢的报道,详细讲述举刀之前的遭遇。由于于欢尚在羁押状态,此文由辩护律师殷清利代为提问,转述于欢回答。
“我不是易走极端的人”
于欢表示,自己性格稍内向,由于高考成绩不理想,就一直在妈妈的工厂干活。工作上任劳任怨,也愿意为妈妈分忧,为人更是一直谨小慎微,小心顾及后果,并不是一个易走极端的人。
对于自己一审被判无期,觉得对不起父母白白养活二十多年。在被问到有没有做过最后悔的事时,他回答道,“没有”,如果要说有便是没有认真读书。如果还可以出去,一定好好学习。
曾无奈“不想上诉”
于欢自称,一审判决书下达后,曾有过绝望。律师告知二审做专家论证,少则十几万,多则四五十万,而且对于改判并无十足把握。当时,妈妈还有姐姐均被拘押,家庭条件并不允许(二审上诉),所以当时不想上诉了。
对于母苏银霞,于欢称母亲是一个随和、脾气好,心胸大的人。自己在工厂上班也并不用她发工资,需要一些花费时还会给妈妈生活费。妈妈还经常教导自己做人要厚道、实在。对于目前仍然杳无音讯的父亲,于欢表示很担心,但也没办法。
“我没听到播放黄色录像”
对于前来催债的杜志浩等人,于欢表示其一行人之前亦来过工厂催债。事发前一天,母亲被吴学占等人在抵押房内侮辱,于欢知道后自觉帮不了忙,心里十分难过。
事发当日,自己与母亲从下午4点开始被困,总长时间六七个钟。对于催债的人“播放黄色录像”,于欢表示没有听到,但见到催债的人用烟头弹母亲胸口,感到十分侮辱。对于母亲卷入高利贷的事,当时也提醒过母亲。但是工厂实在有困难,亦没有别的办法。
“我不反抗他们会打死我”
于欢回忆道,当日晚上九点进入接待室后,杜志浩等一行催债的人先是辱骂,后来动手打人,包括掌掴、扯头发等。于欢指出,闻到杜志浩当时身上有酒味,当他脱下裤子拿生殖器对著自己以及母亲时,觉得太无耻、没有人性。警察来到,对方反而起哄称,只是经济纠纷,没有打架。而当警察转身要走时,于欢感到十分无助,觉得自己如果不反抗,他们会打死我。
于欢回忆,当被催债的人打到桌上时,无意间手臂碰到了办公桌上的文件材料,感觉里面有刀,便拿起来握在手里。然而,对于于欢的这一举动,催债的人不仅没有退缩,反而拥上来打他。于欢情急之下用刀刺人,亦感到十分害怕。他亦对于判决书中提到的“有人想逃,但是被于欢抓住衣领,还说道‘弄死你’”的凶狠表述以作澄清,于欢称这是催债的人串供的假话,又称涉黑案中这些人亦承认了串供。
当被问到判决书中,母亲苏银霞证言中说,“民警给我儿子要刀子,于欢说‘他们出去了,我就把刀子给您。’”,在那种情况下,为何用这个敬辞“您”。于欢答道,“对警察,一向我都尊重。遇到困难和危险,都会想到警察。”
(网易自媒体“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