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进入农村? 农业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5年内完成
为盘活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收入,内地正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学者分析,政府为市场进入农村提供政策辅助是好事,但也存在农民伤害市场和市场伤害农民的风险。
昨日(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副部长陈晓华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
2016年12月26日,《意见》出台。韩长赋表示,《意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了总体部署,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对集体所有各类资产全面清产核资。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值得注意的是,这也是官方首次为新一轮农村产权改革给出了具体的时间表。
韩长赋强调,《意见》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他表示,改革能取得三方面的好处: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以及通过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完善现代农业的经营体系。
为何出台此项改革?
韩长赋指出,目前,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资产,但集体资产管理面临“两个适应”问题:
一是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通过深化改革,盘活集体资产,增添发展新活力。二是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推进改革,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就存在流失或者被侵占的危险。推进这项改革非常必要、非常紧迫。”
实际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早前,中共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闭幕,并定调“供给侧改革”为今年农村改革重点内容。有观察者就此表示,从会议中强调的内容而言,可梳理出三个关于今年农村改革的关键词,即:农产品价格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垦改革。而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应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这重要一环。
此次改革为何聚焦于集体经营性资产?
韩长赋解释,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有三类: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都有改革的任务,但是要分类施策。对于资源性的资产改革,中央已经有部署,就是要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保持土地承保包关系的长久不变,这方面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中。对非经营性资产的改革,主要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探索集体统一经营的运行管护机制,更好地为集体成员和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延伸阅读:
据统计,内地目前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66.9亿亩(内地一亩约为6700平方呎),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人民币。改革的首要工作即是确定农村集体成员和农村集体资产总量。
新加坡《联合早报》引述学者称,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巨大的原因之一,是农民无法像市民那样从近年火爆的房地产市场中累积财富,而造成农村集体资产难以平等进入市场的是中国农村长期存在的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等问题。中国农业竞争力和收益低迷,农民难以单靠农业维持生计,只好进城打工,以致土地荒废,而这使到中国农业发展进一步空心化。
学者:可能伤到市场或伤到农民
关注中国农业发展的新加坡拉惹勒南国际关系学院副研究员张宏洲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改革如果成功,农民可以把土地转为现金,便能有收入进城买房,推动城镇化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教授也认为让市场进入农村是好事。不过他也担心,政策可能会导致农民伤害到市场,或市场伤害到农民。
毛寿龙指出,中国实施农村改革30多年来,市场已通过不同途径租赁不少农村资产,如果确权的过程现在把产权还原给农民,这将损坏农村已然形成的市场秩序,还可能引起对立和冲突。
他也担心,农民的集体产权被市场股权化后,必然面临交易有赚有赔的风险,可是土地是农民的最后一道社会保障防线,农民没有承担风险的能力,一被市场淘汰就会陷入贫困。
他说:“上世纪80年代北京的房子很便宜,你当时如果卖了房现在就买不回来了。现在的农村资产市场就和80年代的北京房地产市场一样,30年后,如果农村资产涨到天价了,农民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