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网络时代如何博眼球? “标题党”盛行遭官方处罚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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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一篇文章标题是否吸引,直接决定了文章的浏览量。
然而,“断章取义”、“夸大事实”、“无中生有”、“偷换概念”,自以为颇具创意以吸引眼球的“标题党”风潮正越演越烈。
背后,实质则是骗取点击量以及广告利益下的“炒作”之举。

网易新闻的夸大标题。(网络图片)

所谓“标题党”,简而言之,即发文的标题严重夸张,文章内容通常与标题完全无关或联系不大。近日,北京网信办则通报了多宗网络媒体“标题党”案例,更引人注意的是,很多都是来自网易、搜狐、新浪、凤凰网等内地关注度很高的网络媒体。

通报中提及,冠生园前董事长翁懋在旅游时被猴子蹬掉石块砸中脑部死亡,引发媒体大面积报道,其中网易财经在报道时剑走偏锋,将标题取为“上海冠生园董事长被猴子弄死”,以调侃甚至戏谑的口吻叙述这一悲惨的意外事故,“消费”遇难者。舆论一片哗然,纷纷指责网易缺乏对生命的基本尊重。

通报亦提及其它个案,凤凰科技在转载新华网《我国公布建设网络强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报道时,将标题改为《中国将成为网络强国:2050年世界无敌》,以夸大的方式吸引眼球,无中生有。又例如,搜狐网在转载法制晚报报道《西城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多名学生同天流鼻血请假》时,将标题改为《北京西城多名小学生同天流鼻血 白细胞计数不正常》。原文中未提及白细胞的内容,编辑在推荐文章时擅自添加无中生有内容,引发读者误解的标题内容。

北京网信办对这些已查实的网络媒体“标题党”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广告利益、点击量催生“标题党”乱象

总结来看,所谓“标题党”又都有一定共性:充斥“性爱”、“暴力”等内容,令读者触目惊心,然而却事实不分,混淆视听。当然,除了网络媒体之外,内地纸媒、社交网络诸如微信朋友圈等亦是“标题党”重灾区。然而,乱改标题,歪曲新闻原意亦可遭受处罚。《北京日报》刊文指,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歪曲原新闻内容的行为,最高可被处罚三万元(人民币)。

“标题党”盛行,究其原因,乃是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一个标题好坏直接决定了文章是否有人看。而“点击量”又直接决定网媒生存关键,亦是广告收入一大考量。内地著名现代舞蹈家、变性女艺人金星曾微博发文,揭露“标题党”如何“炼成”。

内地著名现代舞蹈家、变形女艺人金星曾微博发文,批不良媒体“标题党”行径。(微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