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黑恶势力3月1日前投案自首 可依法从轻处罚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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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表示,广东正在掀起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广东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图片)

据微信公众号“广东新闻联播”消息,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广东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去年“飓风2017”专项行动将矛头之一对准黑恶势力犯罪,明确将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农村黑恶势力作为主攻方向,全年一共发起4次集群战役,涉黑涉恶类案件破案数同比上44%。

广东省公安厅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黑恶犯罪尤其是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呼吁群众通过举报邮箱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微信公众号“广东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