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安:将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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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龙江公安就此表示,将开展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黑龙江省公安厅指,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将过往所用的“打”黑变成“扫”黑,一字之变引外界关注。官方《新华社》早前刊文,解读称是因为“涉黑涉恶”问题出现新情况新动向,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
(澎湃新闻/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