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三子”获终审法院裁定上诉得直 北京学者:港法治根基松动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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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被控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又称公民广场)一案,终审法院昨日(6日)裁定3人上诉得直,维持原判的社会服务令或缓刑。
对于终审法院的判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接受《多维新闻》访问时表示判决结果令人意外,他指出终审法院在判决理据上自相矛盾,对香港法治的巩固、一国两制的发展都造成负面影响。
田飞龙认为,受到香港的反对派与国际舆论早前批评香港司法“向左转”的影响,终审法院这次的判决只是试图表现出与所谓“普世价值”的一致性。他认为,这与香港法治近几年来自我威权化甚至政治化的病理状态有关,需要结构性的调整才能应对《基本法》的需要,而这次的“逆转性判决”也为内地提供一个反思香港法治的契机。

终院裁定(左起)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上诉得直,维持原审判刑。(林若勤摄)

据了解,“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2016年被控非法集结等罪,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律政司其后向高等法院提覆核,上诉庭于2017年8月改判黄之锋入狱半年、罗冠聪入狱8个月、周永康入狱7个月。3人服刑接近一半刑期时,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获准。终审法院最终于昨日裁定3人上诉得直,维持原判的社会服务令或缓刑。

多维:你怎么看终审法院的判决结果?

田飞龙:对判决结果比较意外,由于香港法律界整体上已经对“占中”的合法性持否定态度,上诉庭最初判了“双学三子”6至8个月的刑期,应该说与他们行为的危害性大体相称,甚至还偏轻,但这已经能够让他们感受到通过违法的方式煽动集会、追求“公民抗命”,应该付出必要的法律责任和代价。不过,现在终审法院推翻了这一判决,维持原审法院结果,理据上有前后矛盾之处。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一方面承认“双学三子”冲击政府总部的行为有暴力成分,以及“公民抗命”不合法。另一方面又说上诉庭的改判不恰当,加大了刑期,前后的法律逻辑有自相矛盾之处。由于终审法院的判决不能仅讲究法律制度,还要考虑到终审法院的判决在普通法的体系下还有很强的公共政策效应,法庭在以后处理类似案件时会起到规范指引的作用。因此这次终审法院对“双学三子”做出这样一种“逆转性的判决”,对香港法治的巩固、对新时代一国两制的良性发展,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终审法院对“双学三子”的判决,中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表示判决结果令人意外。(林若勤摄)

多维:那是不是意味着,香港今后如果再发生类似“占中”的行动,包括行动中可能出现的暴力行为,香港各级法院都只能依据终审法院此次的判例来作出判决?

田飞龙:是的。终审法院的判决在普通法制度中具有权威性,下级法院需要参照,而且会对下级法院的法官造成很大的压力,不太敢做类似上诉庭对“双学三子”的改判,或提高刑期,否则案件到了终审法院会依据先例推翻。而将来香港司法系统面对类似激进的本土分离运动时,就会像一只绵羊一样,形成一种“绵羊法治”的形式,这显然不是一国两制与基本法所预期的,也不是香港法治的正常状态。

“双学三子”虽然不用再入狱,惟他们当时在庭外称不觉真正胜诉。(林若勤摄)

多维:香港方面常常宣称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透过这次终审法院的判决,我们又该怎么理解香港法治?

田飞龙:说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其意义在于法治能较好的保障一国两制与基本法所架构的秩序,保障香港的繁荣稳定与高度自治,以及基本法下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但随着香港法治本身权威性的上升,香港法律界出现了一种自我威权化、甚至政治化的倾向。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占中”、政改、本土分离运动的兴起,香港法治一直在调整当中,其原来所守护的法治秩序受到冲击。同时又在自觉不自觉的追随社会运动中的价值观导向,松动了香港法治的根基。 

由于香港法治出现了自我背叛、自我悖离的倾向,导致其承担不了在社会运动的压力之下去维护相对稳定法治秩序的责任与使命,出现了一定的病理状态,需要进行结构性的反思和调整,才能应对基本法实施的需要,才能重新使法治成为香港的核心价值。我个人猜测,这次终审法院之所以做出“逆转性判决”与两个因素有关,首先是从2016年全国人大释法之后,香港司法在处理社会运动类案件方面有一定的调整,或者说有对国家利益、公共安全的考虑,是在向良性方向转变。

但此举也刺激和惹恼了香港反对派,而且国际上有声音批评香港的法治在“向左走”,所以香港的法院可能存在一个比较隐蔽的心理因素,就是“我要向另一个方向调整”,维持香港法治的国际声誉度与认可度。 另一方面,近期有美国国会议员提名“双学三子”参选诺贝尔和平奖,这代表了国际社会的一种舆论导向。

香港法治在这方面似乎想努力表现与西方所谓“普世价值”的一致性。当然,这两点在终审法院的判决书中并没有明确说出来,但应该说对此次“逆转性判决”是有潜在影响的。这也提醒我们,香港法治在西方价值与国家利益之间并没有做好平衡。同时,这也给内地提供了一个反思与重新思考香港法治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