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四部门打黑通告:3月1日前主动自首 可依法从轻处罚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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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报道,最高法等四部门5日晚联合发布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通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昨(5日)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指,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民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通告表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强调,对于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