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报】公投法调低门槛 被玩忽的台湾民众感受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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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两字不时出现于香港政坛,远有2010年立法会议员辞职以制造“五区公投”,近有民主自决派提倡以公投方式决定2047年后香港前途。香港没有公投法,欲一尝亦不得要领;但彼岸的台湾,却面对公投带来的困惑。
去年底修法后,近日台湾各党派跃跃欲试《公投法》修正案,譬如时代力量就《劳动基准法》修法、台联社就2020年奥运会中华台北队改名台湾队等等,搞出十多个公投案来。可是,民间对此反应并不良好,更有人质疑,公投已沦为政治手段。

台湾公投法修正案去年12月12日获三读通过。(中央社)

除了被当成选举工具之外,有社运团体甚至把《公投法》当成表达意见的工具,透过公投来要求民众表态。《劳基法》修正案至少仍是攸关劳工的法案,“下一代幸福联盟”发起的“婚姻定义公投”却连法案都不是,该团队直接以“婚姻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作为公投题目,而且已达到第一阶段提案的连署门槛,在上周三(1月24日)更将提案连署书送入中选会。“下一代幸福联盟”还召开记者会呼吁说:“民主政府应该还权于民,全国人民的婚姻定义要不要改变,应该公投决定。”透过《公投法》来宣传反同志婚姻的用意昭然若揭。

事实上,民进党在去年底将《公投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审议,有其不得已的因素。当时立法院的主战场其实是《劳基法》,但是因为时代力量强烈要求以《促进转型正义条例》和《公投法》作为筹码,换取支持民进党版的《劳基法》修正案,加上民进党前主席林义雄与其推动成立的“人民作主教育基金会”,两度在民进党中央党部前接力绝食静坐,还举办绕行总统府活动。林义雄是带领民进党胜出2000年总统大选、实现第一次执政的党主席,在党内有“神”的称号,素来“不达到目的绝不放弃”,令总统蔡英文与民进党备受压力,经过府院高层会议评估后认为,这两个法案原本就在法案排程里,现在只是将时间提前,因此同意行政院将法案送交立法院。法案通过后,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还特意传简讯向林义雄报告。

台湾总统蔡英文早前公布公民投票法的修正条文。 (中央社)

民进党错估形势

民进党高层当时以为调低《公投法》的门槛影响不大,因此即使在立法院只有五票的时代力量不构成威胁,依旧同意以此换取其支持《劳基法》修正案。最大在野党国民党则一反过去的保守态度,将《公投法》版本改得比民进党更为激进,要求“放宽18岁投票门槛”、“不在籍投票”等。国民党的想法其实是等着看民进党的笑话,有部分党员私下更表示“既然之前的是‘鸟笼公投’,现在把鸟笼拿走,到时候别说鸟,连老鹰都飞出来,看民进党要怎么办”。对于目前在野、无法主导法案走向的国民党来说,一旦立法院通过的法案对国民党不利时,也可以透过公投进行修正补救,因此对国民党来说有利无害,这跟时代力量等细党打的算盘一模一样。

修改过后的《公投法》提案门槛从对上一次总统副总统选举总选民人数的0.5%,调低至0.01%;连署门槛则从5%降到1.5%,并新增电子连署;通过门槛则从总选民人数的二分之一降为四分之一,未来可以公投讨论更多的议题。以往台湾如果要通过公投,必须达到投票率过半、赞成票过半的“双二一”高门槛,修法后改为采用简单相对多数制,即仅须赞成票多于反对票,且赞成票达总选民人数的四分之一(约450万人)即可通过,但是预算、租税、薪俸等事项仍不可作为公投提案。

民进党以退让换取通过《劳基法》修正案,并借此获得政治利益,但长远而言,这决定对台湾未必是一件好事。公投是直接诉诸民众意见的一种政治表达,但人民的决定并不一定理性达义。

回头看看台湾过去几次公投的经验:前总统陈水扁在2004年提出的“防御性公投”、2008年总统大选期间的“台湾加入联合国公投”、国民党为了反制民进党的“务实返回联合国公投”等,都充满蓝绿的政治与选举盘算,这些“民粹公投”不断伤害台湾社会,但当时的《公投法》成案与通过门槛较高,更有“公投审议委员会”可对公投议题进行审查,叫停公投提案。如今新版《公投法》将“把关门槛”降低,让更多议题都可以交付公投,未来的争议恐怕只会多不会少。

对于《公投法》降低门槛,台湾出现正反两派不同的意见。部分人士认为一旦某些争议成为公投主题,媒体报道与互联网舆论将令民众更踊跃参与讨论,就算有机会被有心人士操弄,也不能因为害怕犯错就剥夺人民直接表达意见的权利。亦有部分人士持不认同意见,前民进党立委助理林先生就认为,就同志、死刑、核能等争议性大的议题进行公投,最大受益者往往会是保守势力,如果加上有心人士利用仇恨、恐惧与利益进行操弄或动员,只会造成更多社会动荡与伤害,如英国“脱欧”公投和西班牙“加泰隆尼亚独立”公投,对英国跟西班牙都造成难以估计的影响。

另一个让台湾人闻《公投法》色变的,是《公投法》第十七条规定,当国家遭受外力威胁、主权有改变之时,总统得经行政院会决议,就攸关国家安全事项交付公民投票。2004年当时的总统陈水扁曾提出过“防御性公投”,虽然最后没有通过,但已经让部分台湾人吓破胆。政治评论员郑照新批评,一旦台湾发生紧急状态,“岂有可能从容办理公民投票?这是浪漫不实际的幻想。”但即便“防御性公投”不切实际,却仍可能被有心人士用来操弄民意,情况如同当年陈水扁在争取连任的总统选举中捆绑进行“防御性公投”一样,随时会令台湾在经济、社会和政治各方面出现强烈震荡,两岸关系与东北亚区域安全亦可能因而产生问题,后果难以想像。

公投的成本全部来自台湾纳税人的税金,却在政治对抗中默默消耗了。(视觉中国)

数以亿元计公帑 默默消耗

另外,每举办一次公投,都需要花费高昂的金钱和人力成本,依照中选会日前公布的估计预算,单独办理一场单一议题、全国性的公民投票,约需花费8.57亿台币(约2.3亿港元)。假如与选举合并办理,共用投票和开票所以及相关人员,一个公投案约需花费1.45亿台币(约3,900万港元)。2014年九合一选举的总经费为31.56亿台币(约8.49亿港元),若九合一选举加上一场单一公投,估计所需经费约为33.14亿台币(约8.91亿港元)。这些成本全部来自纳税人的税金,却在政治对抗中默默消耗了。

公投是跳过代议制度的“直接民主”,特别是台湾普遍认为,民主是“透过投票制度让政治人物执行人民的旨意”,政治人物只能是反映人民意愿的工具,若不能与选民的意见相同,或违反人民的意见,就要被罢免,又或是透过公投法否决、执行原意。但人民的想法能否完全不被操弄、不被舆论左右?《公投法》调低门槛之后,适用范围涵盖至各种社会问题,未来只要政党意见不合,又或是社会团体对修法有不同意见,都可以透过公投来推翻结果,但诸如此类不负责任的作法,只会为台湾带来更多的动荡与不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太多经验证明,公投并没有想像中美好,反而容易沦为一时的情绪宣泄,甚至成为政治角力工具,选民在事后“恨错难返”的例子比比皆是。香港的社会已经够撕裂,每一次的折腾都必定付出成本,我们仍能经得起几回折腾?有没有必要执拗于一定要拥有公投的权利?

本文原载于1月29日出版的第97期《香港01》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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