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公投门槛大降 对台湾是福是祸?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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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公投提案、连署、通过,以及投票年龄等门槛大降。
随著是次修法获得通过,过去为人诟病的“鸟笼公投”就此废除,台湾不少政治精英对此感到兴奋,总统蔡英文更称其是“人民作主的历史时刻”。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台湾公投法修正案去年12月12日获三读通过。(中央社)

“全民公投”(referendum)一词发源于古罗马,最初指“平民大会”的投票决定。无论古今,公投均由人民自己做决断,是人民直接行使主权的方式,看似很政治正确。但它从来都具有高度风险,容易被一些野心政客或者少数狂热分子所利用。 

遥想希特拉(Adolf Hitler)主政时期的德国,前后一共发动过四次公投,而且都得到超过90%选票的支持:

1933年,希特拉要求德国人就德国是否退出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和国际联盟进行公投,95%的人投票要求退出。
1934年,兴登堡(Paul von Hindenburg)总统去世后,希特拉要求公投决定是否确立自己为唯一的元首,90%的德国人投票赞成。
1936年,98.8%的德国人投票同意德国占领被《凡尔赛条约》确定为非军事区的莱茵区。
1938年,99%的民众通过公投同意德国吞并奥地利。

历史证明,几场公投下来,除了引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更将德国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如此惨痛的代价,所求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