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君有理 英国曾坚持斩首国王与废除君主制|史海钩沉

撰文: 涂柏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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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由于英国哈里王子夫妇接受美国主持人奥花云费(Oprah Winfrey)采访时曝光王室是非,再度引起英国社会倡议废除君主制的呼声,连美媒《纽约时报》亦有刊登文章随之附和,吹响“打倒英国君主制”的号角,攻讦“王室除了象征对不平等致以的最高敬意之外,还能是什么呢?”,令舆论更形沸腾。

其实英国史上并非没有废除王制的先例,即1649年查理一世(Charles I,1600─1649年)遭议会斩首、改由内战将领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1599─1658年)自命为护国公实行共和的时期。不过在内战初起时,议会可从没想过罢黜王室甚至弑杀国主,因为自中世纪以来流传的君权观念乃“君权神授”说,君主乃上帝在俗世的代表,既然上帝是完美无瑕的至高存在,君主自然也不可能犯错亦不能遭侵害。

这种观念深植人心,就连愤于国王专制、任意征税、宽容天主教因而揭起叛旗的议会,最初也得声明自己是反对国王的错误旨意而非反对国王本身。如议员帕克(Henry Parker,1604─1652年)便声称“国家主权属于议会,国王没有否决权。这个权力的目的是,一旦国王受候臣蛊惑,议会可以拯救王国”,虽然降低了国王独享国家主权的神圣性,但却不含打倒王室的意味,反倒近似“清君侧”的声讨。也因此,保王派更有借口攻击反对党全是叛国罪犯,毕竟双方阵营都同意君主制的必要性。

1642年英国爆发查理一世与议会之间的内战,但议会起初并无意彻底推翻君主制或弑杀国王。此为描绘1642年查理一世外甥鲁珀特亲王(Prince Rupert,1619─1682年)率军于刀锋山与议会军大战的情景。(Universal History Archive)

这种既反抗国王却又不否定君权的表态,既说明了议会无法突破时代局限,也代表反王派内部的分歧。因为议会虽不满查理一世的专权,但对于如何改革政治却众口难调,有在乎宗教问题的长老派、也有强调普选权的平等派、以及主张土地公有的掘地派,更有敌视王室、提倡严格宗教生活的独立派。起初掌控议会的是长老派,他们只想逼使国王同意议会掌权,就如同几百年前的贵族逼迫英格兰王约翰( John,1166─1216年)签署《大宪章》一样,并非有意将保王党赶尽杀绝。但这种不彻底的革命心态既无助军事,亦令独立派与在沙场卖命的士兵不满。

1644年议会军大败后,代表独立派的克伦威尔与指挥失误的曼彻斯特伯爵(Edward Montagu, Second Earl of Manchester,1602─1671年)起了争执。伯爵坦承:“即使我们打赢国王99次,他仍然是国王;但如果他有一次打赢我们,我们就会被吊死,我们的子孙后代全部玩完”,显露对君权的敬畏。但这让克伦威尔十分不满,质问道“要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何必当初要揭竿而起呢?”

克伦威尔曾向属下的铁骑军警告:“假使国王现在在我面前,我会开枪打死他,如同打别的人一样。如果你们的良心不允许你们这样做这件事,那你们就另投到别处去”,既彰显克伦威尔看待君王就如同凡人的思维,同时也刺激军队认同此念头,替日后处死查理一世铺垫好舆论。加上日后又查获查理一世与爱尔兰勾结的书信,里通外国的行为顿使群情哗然,要求审判国王的声浪遂不断涌现。

尽管有保王派疾呼“让国王查理体面安全地回家,这样的话,我们所有人都可以平静地生活,我们确信这符合上帝的意愿,符合国家的安全和安宁”,但由于查理一世深信自己正是上帝的代言人,要他承认“罪在朕躬”并交出所有军权给议会简直比登天还难,故拒绝同意议会的任何要求。这让议会中的平等派、独立派以及军队咸感愤怒,仅剩长老派仍试图与查理一世妥协,并盘算缩减克伦威尔掌控的新模范军以抑制独立派的势头,使得双方斗争更形剧烈。最后,军队于1648年12月发动政变,不准140名议员进入议会,其中45人遭逮捕,另有百来名议员退出议会。从此“残余议会”(Rump Parliament)成了军方的工具,并迅速通过审判查理一世的决定。

不过按照传统君权观与英国法令,查理一世自身就包含了法律,何况依照1351年的《叛逆法令》(Treason Act),与国王为敌就等同叛国,且受审者必须让同辈同侪审理,因此究竟要拿什么当作审判查理一世的法律根据?又有谁是至高无上的国王的“同侪”来审判?对于这种矛盾困境,下议院干脆自创法案,先通过《褫夺条例》与《建立高等法庭条例》,将查理一世贬为叛国与杀人罪犯,再交由135人组成的特别高等法庭来审理。

当上议院爆出反弹时,下议院断然声明:“上帝之下的人民是一切正当权力的来源。人民同时也宣告,英国议会的下议院,是人民所选出的代表,拥有这个国家的最高权力”。但当查理一世被迫站上审判席后,法庭的合法性依旧被他质疑:“我想知道你们凭什么权力把我带到这里”、“我的权力是上帝所托付的,这是古老的合法的世袭权力,我绝不会违背这项托付的。我也不会对新的非法权威作出回应,这违背了上帝对我的托付:所以你们要先告诉我你们的权力来源,否则我无可奉告”。

英王查理一世(仆伏于地上断首者)遭判处斩首之刑,成为英国史上唯一一名被砍头的国王,其死后反倒被保王派与不满克伦威尔统治的人士给美化成殉道者。(Historic Royal Palaces)

面对查理一世的拒绝答辩,法庭很干脆地认定他藐视法庭,最后判处“查理‧斯图亚特作为暴君、叛国者、杀人犯和本国善良人民之公敌,应被处以身首异处的死刑”。就这样,坚拒认罪的查理一世被处死,成为英国史上唯一一个被斩首的国王。接著下议院于1649年2月宣布废除代表贵族的上议院,并宣布改制共和。1653年,军队再拥立克伦威尔为独裁的护国公,变相地复活专制统治。

不过讽刺的是,由于克伦威尔过于独断,令议员还曾设想过劝进其称王好受议会箝制,总比他总以护国公的名义专断一切来得好,结果精明的克伦威尔并未答应。最后英国社会反而缅怀起昔日王室的好处,甚至美化查理一世为替全民受难的“殉道者”。于是在克伦威尔死后,臣民先是雕刻了戴著王冠与手执权仗权球的克伦威尔塑像出殡,全然仿照王者规格。接著继承护国公职位的克伦威尔之子理查(Richard Cromwell,1626─1712年)因无力解决内乱被迫辞职,议会旋即于1659年迎立流亡在外的查理一世之子查理二世(Charles II,1630─1685年)回国,从此宣告王政复辟,绵延迄今。

严格说来,这段废王室改共和的紊乱,是上层阶级间的政争,纵使双方均以代表人民或国家号召,但根本丝毫无涉全体英国人民的福祉,反倒深化了国王作为英国政治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的保守倾向,令议会从此宁可从外国邀来不谙英语的贵族称王也不愿再行共和。而今随著民智渐开与民主风潮的盛行,废除君主制的呼声再起,英国人民这次总算有机会好好思索:究竟这个每年依赖人民租税过得养尊处优、又是历史上帝国主义推手的王室,到底还值不值得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