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权】女孩因肤色被迫长途跋涉上学 黑人律师推翻美校种族隔离

撰文: 马可孛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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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黑人平权运动伊始展开,持续至今,黑人的平权之路似乎仍未见终点所在。让我们回顾在黑人平权历史中,一位名为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的黑人律师,如何在法庭上挑战美国种族隔离隔离政策,为有色人种争取与白人平等的权利。(以下内容节录自《真理的史诗:从创建殖民地到独立战争,从解放黑奴到民粹云起,一段历经五百年验证、淬炼的美国全史》。)

为何黑人和白人的孩子要分开上学?马歇尔如何回应法官对种族隔离政策的尖锐问题?黑人平权史上的重要一页 点击了解案件背景和法庭审议精彩金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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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古德.马歇尔一九○八年出生于巴尔的摩,父亲是名在白人度假胜地工作的管家,母亲任教于黑人学校幼儿园,他对种族界线了若指掌,就像囚犯对牢房墙壁一样熟悉,深入骨髓。马歇尔在二年级开始将自己名字写作“瑟古德”,因为这种写法比较简单。他第一次接触宪法,是因为在学校闹事受罚,被迫阅读这部法典。马歇尔后来解释道:“放学后,我们表现不好时,老师没有要我们抄黑板上的东西,而是让我们到地下室去学习宪法内容。”他仔细研读每一个字。他以为找到了打开牢房大锁的钥匙。他的父母希望他当牙医,但大学期间,他为了完成学业,在巴尔的摩与俄亥俄铁路公司打工,担任餐车服务生。毕业之后,他决定成为一名律师。他从父亲身上学会了自尊,也从两人餐桌上的争吵中,学会了如何争辩。每当他说出一些聪明的话语,他的父亲就会说:“嘿,你真聪明。”

马里兰大学从他家乘电车只需十分钟,但因为种族隔离,他无法就读该校的法学院,他转而去了霍华德大学。这样一来,他就需要乘坐种族隔离的火车,单程四十英里。一九三三年,他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两年后,他成功地起诉了马里兰州,理由是该州没有为非裔美国人开设法学院,违反了最高法院一八九六年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隔离但平等”的原则。到了一九五○年,马歇尔说服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放弃对于平等设施的索求,转而反对种族隔离。

马歇尔在打赢了对马里兰州的官司后,立即开创了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法律与教育辩护基金。作为其首席律师,他在南方为数百起案件辩护,这是多年来他终结种族隔离的部分策略,他一度必须同时处理多达四百五十起案件。怀抱着挑战种族隔离的想法,他从法律学院和职业学校等高等教育开始,再从大学一路往下,直到他母亲教过的那种幼儿园。他花了很长时间才说服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同事放弃“平等”论点,转而支持种族融合。(平等一直是结束种族隔离的手段,但这种方式只能缓步实现目标。根据这种观点,如果各州真正实现了平等,那么继续维持种族隔离学校的成本,就会让他们破产。)

但是到了一九五○年,非裔美国人在军事和住房方面挑战了种族隔离制度,也获得了更多的政治权力。黑人向北方和西部展开大迁移(Great Migration),这意味着,即使在南方还有百分之八十的黑人选举权被剥夺,但在全国范围内,总还有大量的黑人男女可以投票。到了一九五○年代中期,电视对于民权诉讼向前大步迈进也提供了支持:南方的种族暴力和恐吓,在南方以外一直长期被忽视不见,但现在,他们出现在全国各地客厅的电视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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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的目标是向最高法院挑战美国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制度,这一目标得到杜鲁门政府司法部的支持。马歇尔从一九五一年开始建立相关案件档案。有几个案例最终合并到一个名为琳达.布朗(Linda Brown)的案件。琳达.布朗是个三年级学生,住在堪萨斯州的托皮卡。她的父亲奥利佛.布朗(Oliver L. Brown)是名焊工和兼职的牧师,他想让琳达去离家几个街区远的学校。但托皮卡的种族隔离教育系统,却将琳达分配到了一所需要长途跋涉的学校,步行外加搭公车的时间,单程就需要一个小时。奥利佛.布朗同意加入由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法律辩护基金会发起、针对托皮卡教育委员会的民事诉讼。这个案件被称为“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九日星期二,在进行口头辩论的前夕,马歇尔由于工作过度,身子几乎崩溃。黎明之前,人们就在最高法院大楼前排起了长长队伍,男男女女穿着冬衣,戴着帽子,裹得紧紧实实,以抵御清晨的严寒。口头辩论持续了三天。史坦利.里德(Stanley Reed)法官问马歇尔,种族隔离难道不是为了增进法律和秩序。为了立论,马歇尔早准备好要让步,他承认,在最高法院判决普莱西案时或许是如此。但“即便我们退一步说,在一八九五年是如此,”他说,“现在也没有必要了,因为人们已经长大,相互理解了。”

马歇尔在法庭上提供了一幅充满希望的美国种族关系图像。“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南方,我知道,你会在那里看到白人和有色人种孩子一起上学,然后分开并前往不同的学校,离开校园大门后,他们又玩在一起。我不懂如果他们可以一起上学,为何会发生什么麻烦?”

大法官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Felix Frankfurter)问马歇尔,他所说的“平等”是什么意思。马歇尔身高六尺四寸,卷曲的黑发向后梳得光滑,细细的胡子像标点符号一样尖锐,《新闻周刊》曾描述他是“皱巴巴的一只熊”。他带着轻微的南方口音,慢条斯理地回答说:“平等就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得到同样的东西。”

七十八岁的前副检察长暨前美国驻英国大使,也就一九二四年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戴维斯(John W. Davis)站在对立的一方,他强调各州的权利和判例。戴维斯是位令人生畏的对手,他已经在法庭上出场一百三十九次;这将是他的最后一次。他问道:“我们联邦制度的力量和本质,不就是在地方行动就能够胜任的事情上,就交由地方自治吗?”而且,根据传统,“本法院或其他法院没有理由推翻九十年来的调查结果。”

但是,马歇尔的论述强而有力,曲折繁复,他的目标在于减轻非裔美国人肩负的历史重担。马歇尔没有援引判例来论证,而是借鉴路易斯.布兰迪斯(Louis Brandeis)的做法,呈现社会科学的发现。在普莱西诉弗格森案中,确立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的合宪性,引用的是“人民的习俗和传统”。马歇尔则向法庭提交了大量关于黑人子女隔离教育后果的实证研究。马歇尔告诉法庭,吉姆.克劳法是部“黑人法典”,他说,法院唯一能赞成它的理由是“认定出于某种理由,黑人比其他所有人类都低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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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正如最高法院也敏锐地意识到,结束种族隔离的论证得益于冷战所创造的条件。美国称自己为“自由世界”的领导者,并与苏联争夺在第三世界新兴政体中的影响力,却经常发现自己因国内的种族秩序而受到指控。迦纳财政部长在访美期间,下榻于德拉瓦州的一家豪生连锁酒店(Howard Johnson’s)。他想要点柳橙汁,却被告知黑人不得进入餐厅。当海地农业部长受邀到密西西比州比洛克西(Biloxi)参加会议时,他被告知无法入住会议旅馆。“还有正经之人能说美国有民主吗?”海地一家报纸问道。

从孟买到马尼拉,各地报纸都报导了种族隔离。美国驻莫斯科大使馆回报,“黑人问题”是苏联政治宣传的主题。因此,当托皮卡一案首次提交到最高法院审理时,杜鲁门政府的司法部门敦促最高法院推翻普莱西案,部分因为法律所认可的美国种族歧视,已经影响到美国的外交政策目标。“种族歧视为共产党政治宣传工厂提供了柴火,”司法部长詹姆斯.麦克格纳瑞(James P. McGranery)说,“即使在友邦中,这也让他们怀疑美国对民主信仰有多虔诚。”他的简报中,有两页出自于国务卿迪安.艾奇逊(Dean Acheson)之手,他强调国内种族隔离对美国在世界各地名声造成的损害。艾奇逊的报告说道:“美国的种族歧视仍然是这届政府在处理日常外交关系时,经常感到尴尬的根源,它对我们维持对世界上自由和民主国家的道德领导,已经造成了危害。”废除种族隔离已成为国家安全问题。

当口头辩论结束时,有人偷听到戴维斯说:“我认为我们已经以五比四或者六比三获胜。”他颇能洞察大法官们的心思。当大法官在闭门会议上开始审议时,来自肯塔基州的民主党人、首席大法官弗雷德.文森(Fred Vinson)劈头便指出,判例确实支持种族隔离。文森认为要废除学校的种族隔离,最好是由国会发动,而且,如果法院比民意代表更早采取行动,南方的公立学校可能会形同废除,因为种族隔离主义者宁愿关闭学校,也不愿收黑人学生。同样来自肯塔基州的史坦利.里德说,他认为当“人民大众”认定种族隔离违宪之时,结束种族隔离的时刻就会到来,但这种情况尚未发生。法官罗伯特.杰克逊(Robert Jackson)与里德同调,他认为,如果法院必须对这问题做出裁决,“那代议制政府就失败了”。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长期以来是位自由派人士,但他担任大法官期间,向来坚决反对司法行动主义(judicial activism)。他与出身得州的汤姆.克拉克(Tom C. Clark)一样,想要拖延时间。法兰克福特曾在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法律辩护委员会任职,并于一九四八年聘请了最高法院的第一位黑人法律助理。

但是尽管他也希望结束隔离,马歇尔却没能说服他种族隔离违宪。罗斯福任命的前哥大法学教授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 O. Douglas)认为整个事情“非常简单”:“第十四修正案禁止种族分类。”来自阿拉巴马州的雨果.布莱克(Hugo Black)是最强烈反对种族隔离的声音,虽然他在一九二○年代曾是三K党的一员,而今他却竭尽全力想要洗清这个污点。如果当时法官们进行了一次临时投票(他们没有这样做),似乎有四人会认为种族隔离是违宪的,两个人会重申普莱西案的观点,三个人会持怀疑态度。文森担心分裂投票带来的政治后果,更担心引发大规模暴力冲突,他决定重新安排案件审理时间,于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再做辩论。

然而,在一九五三年九月八日,文森因心脏病突发意外死亡,所有关于此案的猜测都烟消云散。此前,艾森豪曾任命他的对手、尼克森的政敌厄尔.华伦(Earl Warren)为司法部副部长,从而团结了分裂的共和党,当时艾森豪就承诺华伦,将给他最高法院中的席次。文森去世后,艾森豪任命华伦为大法官,华伦在这个职位上一任就是十六年,主导了最高法院最偏向自由派的时代。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是华伦法院处理的第一个案件。

讨论一开始,华伦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就与文森完全不同。“隔离但平等学说立基于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黑人种族比较低劣。”他这样开场。他同意马歇尔的观点,即“支持普莱西案的唯一方法”,是同意有种族较为低劣这个前提,但他说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黑人律师的论证证明他们并不逊色”。在前一次的会议上,已经有四名法官明确表示,他们认为种族隔离违宪,华伦又再加上一票,这意味着即使没有其他法官继续加入,华伦的观点还是将以五比四获胜。最高法院的职员们几乎一致支持华伦的立场,除了年轻的威廉.伦奎斯特(William Rehnquist),他在给上司杰克逊大法官的备忘录中明确表示了这一点。“我意识到这是一个不受欢迎和非人道主义的立场,我会被‘自由派’的同事痛斥。”伦奎斯特写道,“但我认为普莱西诉弗格森案的结论是正确的,应该予以重申。”(一九七一年,尼克森将会任命伦奎斯特为大法官。)

法院原定于一九五四年五月十七日做出裁决。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非常不确定法院将做何决定,所以它准备了两份新闻稿,针对两种可能的结果各一份。记者们涌进了大厅。该决定已获得一致决议。那天,就连正在医院接受心脏病治疗的杰克逊法官也来了,法院如此坚定地表现出团结一心。华伦发表了他所写的意见书,内容是关于因时制宜的本质。“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们不能退回到一八六八年,也就是修正案通过的时候,甚或是一八九六年普莱西诉弗格森案判决的年代。”他如此坚称,“我们必须根据公共教育的全面发展,以及它目前在美国全国生活中的地位,来思考公共教育。唯有如此,才能决定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是否剥夺了这些原告受到法律平等的保障。”他赖以衡量的,不是过去的证据,而是美国学校的现状。他得出结论:“隔离的教育设施从本质上就不平等。”至少在书面上,吉姆.克劳法结束了。

《真理的史诗:从创建殖民地到独立战争,从解放黑奴到民粹云起,一段历经五百年验证、淬炼的美国全史》书本封面

书名:真理的史诗:从创建殖民地到独立战争,从解放黑奴到民粹云起,一段历经五百年验证、淬炼的美国全史

作者:Jill Lepore(吉儿.莱波尔),哈佛大学David Woods Kemper '41 美国史讲座教授

译者:冯卓健、涂丰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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