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工程师状告前上司“放屁欺凌” 索偿1006万
撰文: 王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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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一名56岁的工程师兴斯特(David Hingst)因为不满前上司肖特(Greg Short)经常对他放屁,认为是被他欺凌而入禀法院要求对方赔偿180万澳元(约1006万港元)。2018年最高法院裁定他败诉,他提出上诉,案件周一(25日)审理。
他在庭上作供指,上司会“擡起屁股”然后朝他的方向放屁,声称导致他抑郁、焦虑和身体受损。
兴斯特声称肖特在2008年至2009年间,在一家工程公司“虐待”他和对他放屁。他在2017年入禀要求索偿,但最高法院裁定肖特行为不构成欺凌,2018年4月判他败诉。
他周一在上诉法院出庭,强调“屁是一种欺凌的形式”,直指肖特是一名“连环放屁王”。“当我面对墙坐着,他会走进房间。房间很小、没有窗户。他会放屁然后走开。他每天会这样做5到6次。”
他称对方工作时会“擡起屁股”,然后对他放屁,指事件对他造成“严重压力”。兴斯特曾经为此向被告喷除臭剂,并称呼对方作“奇臭先生”。
兴斯特还指对方曾打了无数次威胁电话给他。
被告人曾经答辩指,忘记自己有否这样做,承认“可能有做过一两次”,但他否认目的是为了骚扰原告人或令他难受。
兴斯特声称此前未得到公正审讯,并认为法官对他有偏见。上诉法院周五(29日)将会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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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