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阳光化|逆全球化浪潮 中国推新离岸中心 投资一带一路
翻查于港交所(0388)上市的公司年报,不难发现大部分企业,虽然主要业务都是在香港或内地,但公司注册地却在开曼群岛或百慕达等离岸国家,而持有其他跨国业务与资产时,就以英属维京群岛(BVI)公司持有。
惟在全球“反避税”、“反洗黑钱”浪潮下,开曼及BVI等离岸公司注册地都要走向“阳光化”。亚洲银行(BVI)及亚银国际金融集团创办人温嘉旋接受《香港01》时解释,所谓“税务天堂”、“离岸金融中心”等,都是过去逾20年全球化下的产物,但眼下“逆全球化”,环球分开中、西两大阵营,以至中国在一带一路政策下,大力推动哈萨克、迪拜等新的离岸中心发展,未来企业架构上或会出面新局面。
温嘉旋担任过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从事新股上市、并购等相关法律工作逾30年,当年国企粤海投资﹙0270﹚、多间民企通过“返程投资”结构上市,以及内地科技股多用的“可变利益实体(VIE)”架构,他都有份参与建立。近年他受到BVI政府的邀请,到当地开设亚洲银行(BVI)。
中企成BVI 常客 “引进来、走出去”
温嘉旋透露,据2020年的数据,在BVI开设公司的有约四成是来自中国、近一成来自香港,新加坡及台湾分别占4%,中企已成为BVI 的常客。
他指出,过去中国急速发展,背后需要大量资金,随著经济改革开放,开始容许外国投资者持有内地企业股份,但在内地法律下部分行业如电信、出版等,由国家发出的牌照,需要由内地人持有,外资不得拥有。
在这个前题下,内地企业就可通过搭建VIE架构,境内实际运营的仍为内资公司,一般由创始人持股,该公司通过一系列合同,将公司收益、版权授权服务、控制权等完全交给境外并在香港或美国等地上市,从而实现境内业务在境外融资并上市的目的,“变相可以把这个不能放入上市公司的牌照,放入上市公司,再将国际资金引入。”而“VIE”涉及的层层架构,就正正利用BVI及开曼注册的离岸公司。
“走出去”亦一样,过去数年都见到不少内地企业到海外并购。温嘉旋以美的集团约7年前收购德国工业机器人巨头KUKA为例,他指整个收购都是通过离岸公司去进行,除了“避税”外,亦可利用普通法有大量案例作参考等好处,去解决国与国之间不同法制等问题,“首先并购一定是用新公司,可以分散风险,其次德国人对中国法律不了解,而中国的法律,亦不是为(市场)国际化而撰写,所以中间一定会用一个独立的公司(进行并购)。”
全球化下 跨国企业以离岸公司控制多国业务
利用离岸公司持有业务或资产亦可分散风险,“ 项目A的风险,不会影响项目B。”如2015年的长和系重组,于开曼群岛成立新公司,然后将重组后公司与新公司股权互换,形成今日的长和(0001)及长实(1113)。创办人李嘉诚当时称,“过去十多年来,75%至80%香港上市公司,甚至包括国企都在开曼或其他海外地区注册,不是对生意无信心,而是为规避做生意方面的风险。”
另一方面则与税务有关。在香港注册公司,若果将来需要股份转让的话,政府会在买卖双方,分别收取0.1%印花税,若果要“避税”,最好的选择就利用BVI等离岸公司,可见离岸公司深受上市公司喜爱,而这样的企业架构亦一直行之有效,特别是全球化发展下,跨国企业将各种工序转移到工资低、劳动人口密集的国家或地区,并透过离岸公司,去控制不同地区的业务。
温嘉旋更直言,任何一个有律师都会建议企业,利用不同的离岸公司持有业务或资产,“如果公司架构不是这样,他一定是‘揾错’律师。”
中国推动 “离岸金融中心”或迁移
不过近年“逆全球化”下,世界走向两极化,一边是欧美为首的西方国家,另一边的以中、俄及非洲等国家。的确,不少媒体均报道欧美等国家已设立机制,审查来自中国的投资,特别是针对基建及高科技设备等企业投资或并购,大部分均会被拒绝;2020年4月瑞幸咖啡财务造假,让美方察觉VIE架构问题;滴滴上市则让中方警觉数据外流风险。
在中美彼此敌意螺旋快速升温下,2021年底美国证监会(SEC)公布外国公司问责法,要求在美上市外企若连续3年无法满足检查要求,将禁止其股票在美国交易。
新局势下,虽然现存离岸公司优势仍在,但过去2、30年的全球化局面将会改变,外资寻求分散风险,两大阵形互相投资的情况减少,相反中国近年发展一带一路及增加在南美、非洲等国家投资。
温嘉旋提到,为配合发展中国亦正积极发展自已的“离岸金融中心”,如海南岛的免税区,以及哈萨克首都阿斯塔纳所成立的国际金融中心(Astan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AIFC)等,“当地一个中环、金钟加铜锣湾大的地方行一国两制,行普通法;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又是用普通法。”
他指,“现时世界不多钱,就去中东做生意,中东人大把钱......有可能利用到这一类离岸中心。”意味将来不少中国企业,或减少使用利用BVI,改到由中国大力推动的离岸中心开设公司,作未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