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装丧失功能性和沦为拍照道具,价値何在?
撰文: 张凯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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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听人讲“fat唇嘅嘢,我识条铁咩”,我会皱皱眉头,反感位不是句型用得很滥很公厕,是因为时装根本是日常、贴地,只要你不是衣不蔽体,你就不能跟时装割席,你不找时装,时装还是找上你。
以前女人脚踏七吋高跟鞋,大家都会老套说一句“爱靓唔爱命”,说出口多是冷冰冰又带点耻笑成份,仿佛用力地展示时尚是件蠢事。停一停、想一想,身边“爱靓唔爱命”的例子根本如恒河沙数,当然命也不要只是夸张说法,衣服不舒适还往身上穿的例子多的是。追溯到小学生时代,那阵子流行透身的薄T恤,不穿打底就会内衣现形,可是女孩子们宁愿大热天时穿多件净色打底,都坚持要穿薄T恤。也听过男同学打孖穿T恤,为了视觉上健硕多半吋。这是我们对时尚追求的雏形。长大后,不合呎吋、像紧箍圈般缠着腰间、令你食欲下降的裙子,我试过;簇新皮鞋刮到袜子都染红,我试过;为了心爱beret帽在头盖上维持在某个角度,整天脖子绷紧不敢乱动,我都试过……然而没有动念放弃,甚至“挨”都要把它们都穿得好好睇睇,为时尚甘愿牺牲舒适人生,都是活脱脱“爱靓唔爱命”的例子。
追查“爱靓唔爱命”发生的原因,离不开下列两点:一、勉强自己身体配合该衣服,例如照穿不合码的鞋、无视皮肤对衣物的敏感状况,当施主不谙勉强无幸福的道理,唯有赠一句:件衫自己拣,仆街唔好喊。二、物件设计丧失原有的功能性,甚至为人类制造不必要的麻烦,攞苦来辛,使靓和命只能二选一。现在精选数款It item,时不时尚见仁见智,用家可要小心触发糗事或身体痛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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