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经济】街头武术表演影响军事训练 明代武将促改革
中国古代民间买卖交易,又以地摊为最基础单位,有财物者卖货,无财物者卖艺。中国古代朝代大多禁武,武人不可公开授武谋生,除了从军或投身官府外,或可做护院护镖以营生,若然仍然未有落单处凭武艺受雇于人,便只能卖跌打草药或表演武术。而街头卖武影响所及,还波及到军事武术训练,促使明代武将呼吁改革。这次为大家介绍一下,古代的街头卖武情况和历史背景。
宋代容许自由摆档
古代武人买卖,有分卖货和卖艺两种。但在讲述这些买卖时,我们认识古代买卖场所是怎样。
首先,现代人观念中的街头自由(指较少官方干预)摆档景象,在中国历史上是在宋代才出现的事情。唐代以前,中国都城是以军事和政治需要而建成,城市布局为里坊制。即是城内各区像棋盘一样切割成一个个小方格,这些以围墙围起的区域叫“坊”,以坊为区隔,限制人员及物流进出。而政府对城市中商业贸易的时间及地点也有限制,仅能在白天指定的市坊(如唐代的东市、西市)进行贸易。
到了宋代,由于商品经济繁盛,城市人口逐渐增加,城市结构随著商业需要和庶民消费文化兴起而改变,宋代政府开始取消市坊制和夜禁规定,形成商业街和夜市,容许人民在大街上摆卖。
书写于明代的小说《水浒传》,讲述宋代梁山泊英雄故事,当中有一节杨志卖刀的故事,讲述身无分文的杨志住在汴京生活潦倒,唯有将家传宝刀“插了草标,上市去卖”,索价三千贯钱等待买主。后来有来挑衅的市井流氓质问杨志,为何平时菜刀只卖三十文钱,而他的刀要卖三千贯?二人最后就这开价问题吵架开打,以流氓被杀收场。
宋代开始流行街头买卖
故事虽为小说内容,但反映宋明期间的街头买卖文化。首先,古人在卖人和物时会在其上插上一根“草标”,这根草有标识待沽之意。“草”为贱物,在古代指东西对我不值钱,所以插上草标就表示以示出卖。其次,中国虽然在秦汉时期有以铜钱作民间交易,但民间主流仍以物易物,百姓亦以粮食或服役来缴税。宋代开始,商业经济起飞,税制亦由物税转向计资产税转型,宋代开始出现钞票(“会子”、“交子”),以钱算物风气更普及,造就了一些过往较难用以物易物方式交易的物品或服务,可以更容易透过“金钱”来交易。
另一方面是民间卖艺的出现。古代中国长期禁武,武术表演亦混杂了魔术戏法、禽猛走秀或奇术异能,所以古代卖武卖艺不分,“杂手艺即使艺也”(《梦粱录》)。例如宋代有“走索”表演,即在两高杆之间一悬绳子,伎艺人在上面做种动危险动作,又有饮剑、吃针、射弩端、亲背、绵包儿等,这些表演者在高难度动作中不会受伤,时人已认为是武艺表演。
古代武术或技法表演,都衍生自民间瓦肆。“瓦肆”又称为“瓦子”、“勾栏”,是当时游乐、表演场所。“瓦肆”取名“瓦”,是勾画其特征,与建筑物无关。吴自牧《梦粱录》中解说:“瓦舍,谓其来时瓦合,去时瓦解,易聚易散也”(即地方易建易拆,随时聚散)。宋代商业发达,市民阶层逐渐形成,瓦肆就成为市民的主要娱乐场所。
瓦肆中为了便于表演和分隔观众,常用栏杆或布幔隔挡,当时人称“勾栏”,并非后世专指妓院的那种勾栏。在瓦肆中,武术与杂技、曲艺同样成为市民喜爱的文化活动,也是后世街头卖艺的开端。当时武艺表演除了宋代十分流行的角牴(摔跤)外,主要是各种徒手或器械武术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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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武人促街头卖艺热
这些临时搭建设有观众席的瓦肆,占有一定地方,因此亦汰弱留强,技高者留,技逊者或缺人脉者走,这些离开瓦肆的艺人,形成了我们常见的街头卖艺。宋代《武林旧事》〈瓦子勾栏〉(编案:这个武林指南宋首都临安)载:“不入勾栏,只在耍闹宽阔之处做场者,谓之‘打野呵’,此又艺之次者。”(不能在勾栏表演,要在当街表演的叫做“打野呵”,是次一等技艺人。)
宋代《都城纪胜》〈市井〉记述:“如执政府墙下空地诸色路歧人,在此作场,犹为骈阗。又皇城司马道亦然。候潮门外殿司教场,夏月亦有绝伎作场。其他街市,如此空隙地段,多有作场之人。如大瓦肉市、炭桥药市、橘园亭书房、城东菜市、城北米市。其余如五间楼福客、糖果所聚之类,未易缕举。”意思是当时各地热闹地点或人流密集所在,凡是有足够空间者,都会有好多街头艺人开档演出。这类“打野呵者”成为流浪艺人,在全国各地自由流动,部份能立脚者建搭瓦肆,于是全国各地出现瓦肆,让上古源于民间的百戏杂技重回民间消费文化中。
到了明代,由于北方蒙古部族和东南沿海倭寇侵扰不断,军事武艺再受朝廷重视。但因为元代近一个世纪的禁武政策影响,武术开始与戏剧表演更多结合。武术为了表演需要,出现许多“花招”、“虚法”。到了明朝,社会上的武术教育中因“花招”、“虚法”对军事武艺教育造成一定冲击。
因此,很多将领反对社会武术表现中的“左右周旋、满遍花草”、“以图人前之美观”而“无寓于大战之技”的“徒支虚架”的“花法、虚套”,提倡军事武艺教育“务要俱照示学习实敌本领。”(注1)
清末,拜录像技术诞生,现在传世影片,对当时街头卖武景况有所记录。虽然只是一鳞半爪,但弥足珍贵。
最后,附上清代李斗《扬州画舫录》〈虹桥〉其中一节,这文章介绍了一些街头表演名称,并解说是表演怎么:
杂耍之技,来自四方,集于堤上。
如立竿百仞,建帜于颠,一人盘空拔帜,如猱升木,谓之“竿戏”。
长剑直插喉嗉,谓之“饮剑”。
广筵长席,灭烛罨火,一口吹之,千碗皆明,谓之“壁上取火,席上反灯”。
长绳高系两端,两人各从两端交过,谓之“走索”。
取所佩刀令人尽力刺其腹,刀摧腹皤,谓之“弄刀”。
置盘竿首,以手擎之,令盘旋转;复两手及两腕、腋、两股及腰与两腿,置竿十余,其转如飞。或飞盘空际,落于原竿之上,谓之“舞盘”。
戏车一轮,中坐数女子,持其两头摇之,旋转如环,谓之“风车”。
一人两手执箕,踏地而行,扬米去糠,不溢一粒,谓之“簸米”。
置丈许木于足下,可以超乘,谓之“跴高𫏋”。
以巾覆地上,变化什物,谓之“撮戏法”。
以大碗水覆巾下,令隐去,谓之“飞水”。
置五红豆于掌上,令其自去,谓之“摘豆”。
以钱十枚,呼之成五色,谓之“大变金钱”。
取断臂小儿,令吹笙,工尺俱合,谓之“仙人吹笙”。
(注1)陈学海、王丹:《中华武术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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