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是谁?妇人为内地出生子申居权证前后报称两个爸 涉虚报判囚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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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0岁妇人于2017年为在内地出生儿子向入境处办理居留权证明书申请时,报称儿子亲父为她的居港前夫,由于她拒接受指定基因测试,该申请冻结。妇人2020年时再为儿子申请时,改报儿子亲父为另一香港居民,引起入境处怀疑。妇人其后承认2017年讹称前夫为儿子生父,以图使其儿子的申请成功获批。她昨(27日)因作出虚假申述判监禁6个月。

50岁妇人昨(27日)因作出虚假申述判监禁6个月。(资料图片/翁钰辉摄)

报称前夫为子生父却拒基因测试

3年后改报另一人为子亲生父亲

入境处今日(28日)公布,该50岁妇人为香港居民,她于2017年为其在内地出生儿子向入境处办理居权证申请时,报称她的香港居民前夫为儿子的亲父。由于被告未有按照入境处要求安排其前夫与儿子接受指定的基因测试,该申请因而未能继续处理。

处方表示,及后于2020年,被告再次为其儿子办理居权证申请,却报称其儿子的亲父为另一名香港居民男子。鉴于对父子关系存疑,调查人员遂向被告展开调查。该申请亦因而未能继续处理。

承认讹称前夫为子生父以图令子成功申请居权证

调查期间,被告承认在2017年为其儿子办理居权证申请时,由于当时未能提供其儿子亲父的相关文件,在明知其香港居民前夫不是儿子的亲父的情况下,仍向入境处职员讹称两人的亲父子关系,以图使其儿子的申请成功获批。

被告因涉嫌就为儿子办理居权证申请时,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诉。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监禁6个月。

入境处发言人指,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元及入狱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