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伙入境处油尖区扫黄反黑工 9名男女被捕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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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警区联同机动部队行动部应变部队及入境处人员,昨日(20日)展开代号“冠军(CHAMPION)”暨“烽火(FIRESTORM)”打击非法入境者、非法劳工及扫黄行动,突击搜查区内多个地点,合共拘捕3名内地男子、1名非华裔男子、1名外籍男子、2名内地女子、1名非华裔女子及1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28至五56岁,分别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外出时没有㩗带身份证明文件”及“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所有人正被扣查,部分人稍后将交由入境处跟进。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10年。而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