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入境处共拘7黑工1雇主 前女佣逾期居留转任厨房杂工
撰文: 朱永伦 梁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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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今日(13日)在全港多区采取一系列反非法劳工行动,在深水埗一间餐厅拘捕7名怀疑非法劳工,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劳工的雇主。7名被捕黑工当中,6人是持“行街纸”的巴基斯坦籍男子,其中最早一人2007年已入境香港;余下一名女子原本以外佣身份来港,其后逾期逗留,在餐厅从事厨房杂工,至今日遭入境处拘捕。
入境处特遣队副指挥官李烱超表示,由于担心有人趁通关来港从事非法劳工,故处方在今年首两个月已增加反非法劳工行动的次数,较去年的月均千多次增加近3成。今日被捕的7名怀疑黑工介乎24至50岁,全部在深水埗涉案餐厅从事厨房杂工,不会行出楼面。其中6名被男子均是巴基斯坦籍及持行街纸,他们都曾提出免遣反声请,但分别于2018年至2020年遭拒并已被发出遣送离境令,惟各人无根据离境令离港。李烱超称根据以往经验,未按离境令离港的人多数是正在上诉或提出司法覆核,趁程序的空档期间留港任职黑工。
余下一名女被捕人,起初是以外佣身分来港,惟其后逾期居留,至入境处今日的反黑工行动中被截获。至于被捕雇主则为45岁本地男子。
李烱超表示,在以往经验中留意到有食肆在招聘时,未检查应征者是否可合法受雇,便因方便而即时聘用对方。他指出,根据法庭未例,任何人决定聘用一名雇员前,必须采取一切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定有关雇员是可合法受雇,必须查阅其身分证或旅游证件,如有疑问可致电入境处热线或透过网上方式向入境处核实。
根据《入境条例》,聘用不可合法受雇者的雇主一经定罪,最高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公司的董事、经理、秘书、合伙人等,亦可能需负上刑事责任。李烱超呼吁市民必勿以身试法,强调入境处会继续不遗余力打击黑工,保障香港就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