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人大会议通过“港版国安法” 2878票赞成、1票反对

撰文: 郑榕笛 陈嘉洛 曾蔼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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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会议今日(28日)下午3时举行闭幕,以2878票赞成、1票反对及6票弃权,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具体法律及执行机制。据悉,草案内容有部分修订,包括在条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后,加上“和活动”三字,令涵盖范围更加广泛。另外对行政长官的要求,亦由原稿的“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改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全国人大委员长栗战书表示,全国人大通过“港区国安法”决定草案,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制的重大举措,符合宪法及香港《基本法》,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根本利益。他指,将依法制定相关国安法规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治久安及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罗君豪摄)

“港版国安法”决定草案针对四项行为,分别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

今日表决通过草案后,人大常委会将开始具体立法工作,包括厘定执法部门、罚则等细节。按照惯例,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举行会议一次,因此预计最快8月、甚至是6月可通过法例,并在本港直接宣布实施。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港版国安法”草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