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非狗之三】渔护署拒披露幼狗来源、狗场名单 准狗主无保障
为杜绝“非法繁殖狗场”虐畜问题,政府去年立法规管,要求所有繁殖狗场及宠物店须领取牌照。渔护署规定持牌繁殖狗场须于广告公开牌照号码,所有供出售的狗只亦必须植入芯片。狗场出售的幼犬植入芯片,理论上消费者买狗后可凭芯片资料核实狗只来源,然而,《香港01》抽查发现有声称来自持牌狗场的狗只,芯片原来无记录来源地,甚至有狗只未被植入芯片。另外,渔护署原来只公开小部份持牌狗场名单,消费者变相难以即时核实狗场牌照真伪。民主党邝俊宇亦指公开资讯的遗漏,或制造空间予不法商人继续繁殖狗只。渔护署回应,指为保障自身权益,买家应到访狗场,并在场核实牌照,才考虑选购。
渔护署执行《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售卖及繁育)规例》逾一年,为核实市面出售的狗只是否来自合法来源,记者向民间动物组织借用芯片检测机,并于网络及街头接触狗主,并为11只狗检测芯片,他们均于条例生效后从宠物店购入幼犬。
街头测试:两狗无芯片 两狗芯片未载入出生资料
结果发现,当中竟有两只狗只,未能被检测出芯片,惟主人拒绝透露宠物店名称,记者未能进一步追查。其余九只狗虽然被检测到芯片号码,但记者以市民身份向渔护署查找小狗出生日期及出生狗场时,当中两只狗在系统内未有载入出生资料,然而该两只狗的狗主称,宠物店卖狗时声称狗只来自本地持牌狗场。
渔护署职员指狗只出生资料,一般会由认可兽医为犬只植入芯片时记录及提交渔护署,但并非强制规定申报,因此纪录或有不全。当记者进一步要求向署方索取狗场资料时,职员指资料或牵涉狗场持牌人个人资料,不容透露,惟市民如对狗只来源有疑可向署方举报。
狗主批渔护署狗只核实制度不理想
吴先生去年9月买入的迷你牧羊狗,芯片就未有载入出生资料,他批评渔护署查核狗只来源的制度不理想。他认为渔护署日后应于网上公开可合法买卖幼犬的芯片号码,令消费者在购入前确定狗只来源,“听店员讲来源无意思,因为当下无法即时知道确实。无理由带狗回家查不无来源,才回到宠物店争论。”
渔护署一度拒公布持牌狗场名单
另外,目前全港有31间持牌狗场,渔护署只公布部份持牌狗场名单,市民须要亲身致电渔护署,提供狗场地址才能核实狗场是否合法。记者早前向渔护署查询整份名单,署方称指由于名单涉及个人资料,因此拒绝要求。最终记者引用“公开资料守则”,与署方周旋超过两星期后,才成功获得乙类牌照名单(饲养五只或以上母犬),惟甲类牌照(饲养四只或以下母犬)就仍未公布。
至于甲类牌照,渔护署指“家庭式繁育者”涉及持牌人姓名及地址,资料受《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保障。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指,不论甲、乙类狗场的资料都应予公开:“你不能用私隐作为不公开的理由,因为繁殖场是要赚钱的商业营运,不公开就是黑箱作业。”
渔护署:买家应在场核实牌照
而去年浸大新闻系刊物《新报人》亦揭发,有卖家利用失效牌照招徕顾客。因此在欠缺狗场名单的情况下,即使有狗场展示牌照号码,市民亦难以即时了解狗场是否合法。
渔护署回复指,根据“139B”牌照条例,宠物店及持牌狗场须在持牌处所清楚展示牌照。为保障自身权益,买家应到访出售狗只的处所,了解狗只饲养环境,并在场核实其牌照,才考虑选购狗只。由于部分持牌人未有同意让署方于网页刊登其牌照号码及其他相关资料,所以未能公开资料。若公众人士希望查证某人或某处所是否领有牌照,可直接向署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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