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波.评高官换楼】“吓走人才”理由多余 应更严格规管高官
从申报制度及道德评:高薪过联储局主席却在基本商业道德踩界,高官学基本法之余,应上道德课。
香港的税务条例容许税局追溯7年内的交易,因此,作为公务员或公务员的配偶,又应否要求披露10年内重大的关连交易?…国际上的金融中心都有相当廉洁的环境,当我们的高官赚取比联储局的耶伦更高的薪金时,却有一些踩界的行为,似乎很难说得通…看来当政府首长级的官员,除了要熟悉基本法外,每年要上两小时的公务员道德课也不为过。
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与何鸿燊三太的胞妹陈婉玉,以1个单位交换跑马地2个相连单位,从而减少印花税,从税务角度来看,做法没有违法,不少人也利用税务计划来减少税款,要留意的是,税务计划未必完全经得起税局的考验。但在今次的事件中,是根据《印花税条例》内交换物业的印花税计算方法。要交换物业并不容易,因为要找到相同口味的买家卖家,因此并不普遍。
这次事件的焦点,是作为政府高官,应否利用税务计划是减少税款,以及有关交易的对手是富豪家族,令人有更多联想。普通人未必可以随时找一两个合适的单位作交换,富豪家族成员却可以,而双方之间在交易以后,又有否在将来有另外的一些交易?例如在高官退休以后。
检讨制度:是否应加长公务员披露重大交易年期?
制度香港一直有良好的机制,如公务员要申报资产。如果要求高级公务员更严格地申报有关关连的交易,例如可以追溯多年前的交易,让公众得知情况,又或要求高级公务员申报作出某些决定时,有没有与有关人士有重大交易,这些都可以避免令人有联想的事情发生。
这次的交易肯定是重大交易,香港的税务条例容许税局追溯7年内的交易,因此,作为公务员或公务员的配偶,又应否要求披露10年内重大的关连交易?金融集团对客户的财务信息有相当严格的要求,家人也受管制。
有人担心此举会吓怕想加入政府的人才,这是多余的。加入政府的薪津不差,市场上有不少人想服务社会,想发财的便不应加入政府,应加入商界揾真银。
比联储局主席更高薪 却不懂基本商业道德
法例与道德是两样的事情,前者是犯法与否,后者是更高的层次,是一个公众的期望。回归以后,从前港英时代的清廉好像渐渐远去。富豪原来可以利用数百万元、数千万元,便买起了高官;有些交易没有犯法,但相当难看。市民认为付出了税款,付出了薪津及长俸,可以得到廉洁的环境,原来却不是这样,这是相当令人失望。
国际上的金融中心都有相当廉洁的环境,当我们的高官赚取比联储局的耶伦更高的薪金时,却有一些踩界的行为,似乎很难说得通。当高官的,要比白者更白,这点原本在大学上商业道德课中已有讲述。看来当政府首长级的官员,除了要熟悉基本法外,每年要上两小时的公务员道德课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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