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赦免亨特罪行 拜登道义失信
来稿作者:陈文坪
即将在明年1月20日卸任的美国总统拜登(Joe Biden)12月1日签署赦免令,让他的儿子亨特(Hunter Biden)免于因非法持枪和税务罪被判刑入狱。消息一出,各界哗然。将在下个月上台的候任总统特朗普抨击拜登是干预司法、滥用司法,让亨特享有特权免受法律制裁。
今年6月,亨特(54岁)被裁定与滥用药物时非法持枪相关的三项重罪罪名成立,并在9月初的税务犯罪审理中对全部九项指控认罪。两起案件原本分别定于12月4日和16日宣布刑罚。据媒体报道,仅税务案的判决,就有可能使亨特面临最高17年监禁和130万美元的罚金。然而,拜登赶在法院宣判前先行一步,利用总统拥有的宪法权力给予亨特“全面无条件赦免”,让法官只能依据总统的赦免令驳回控方的提控宣判“无罪”释放。这可是技高一筹的政治手腕。
亲情,是人类特有的情感。成语血浓于水,意思是形容亲情难以分割。 古装电影或戏剧常有以“滴血认亲”的场面,拥有血缘关系的亲子的血液便会在水中相融。这些都说明浓厚的亲情,血脉的相连,是无法割舍的。亲情是人类生活中的一部分,因而人类离不开亲情的存在有着“血脉相通”这一层关系。不过,当一个人触犯法律后,面对法律的惩罚,在亲情与法律之间作选择时,有的人会大义灭亲,有的人会徇私枉法。这无关东方或西方,是人类特有的情感交融。即便是皇族、总统,也难以跳脱偏向前者的思维或利益。
在美国,总统是国家权力的中心,拥有很大实权。总统不但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三军统帅;也在行政、立法、司法、外交拥有许多特权。正是如此,宪法赋予美国总统在司法方面享有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破坏联邦法律的人(遭弹劾者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总统拥有对联邦罪名的赦免权。拜登就是通过“总统拥有对联邦罪名的赦免权“给予其子亨特赦免。
根据美国宪法,总统有权赦免违反联邦法律的个人,这是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只要是在联邦罪名下被提控或遭受刑罚,总统就有权力给予赦免。但是,宪法并没有明文规定,不能赦免自己的亲人。换句话说,在法律范围里拜登并没有“逾越”权力。
有评论者提到:“拜登利用总统权力赦免儿子,让自己的政治形象彻底毁容,更让美国法律蒙羞。” 真的如此严重吗?相信见仁见智。因为特赦是美国总统的权利(力),前总统克林顿、前(候)任总统特朗普在任内都特赦自己的亲人。但他们的政治形象彻底毁了吗?他们并没有因特赦亲人而影响政治形象;美国法律也没有因此蒙羞。如果说蒙羞的话,只能说拜登在道德上“崩溃”,但法律上是合宪的。除非修正宪法总统不能特赦自己亲人,否则,拜登不会是最后一位特赦亲人的总统。
不过,拜登作为美国总统,而且是世界第一强国的总统,行事不能只符合宪法或法律,道德上更必须比常人更高标准才能让人信服、敬仰、尊重。很显然的,拜登在赦免亨特这一环节上,也是“犯了常人所犯下的错误”。拜登赤裸裸的行事,徇私让自己的亲人脱罪,不但失去道德高地,也失去人们对他身为总统的敬重。
回顾美国近期多任总统都有利用其权力赦免自己亲人的先例,拜登不是首位赦免家人的美国总统。2001年,克林顿赦免了他同父异母的弟弟罗杰的涉毒罪行。2020年,特朗普赦免了他女儿伊万卡的家翁查尔斯库什纳的逃税等罪名。
拜登说,他仍然相信美国的司法制度,但也相信政治已经污染了这个过程,并导致了司法的不公。“我希望美国人能够理解为什么一位父亲和总统会做出这个决定。”由此可见,无论是身为父亲,还是贵为总统,亲情是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存在的特殊感情。是人间最美的一种感情。拜登虽被指道貌岸然,信誉破产,道义枉然,失去道德高地不在话下,却“赢得”了亲情。
作者陈文坪是新加坡时事评论人,关注新加坡、马来西亚、中港台等地的政治时事和经济民生。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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