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委会明年解散 逾千办事处丢空 房委会称将优先改建成住宅用途
民政事务处今年初向全港1,600个互助委员会发信,称经审视认为互委会功能日渐式微,故要求明年前解散。今日(6日)立法会会议上,有议员就公共屋邨互助委员会解散后的安排作出查询。房屋局回应时指,房委会会扩阔与居民的沟通渠道,房委会则会考虑把以往互委员会址优先改建作住宅用途或改为设施房,同时亦可按既定机制接受有兴趣团体用作福利或其他用途。
立法会议员陈学锋表示,香港房屋委员会在辖下公共屋邨成立的屋邨管理咨询委员会,是由公共屋邨所属选区区议员、房屋署代表及屋邨互助委员会代表等成员组成,其职能是加强监督及评核公共屋邨服务承办商的工作。然而互委会于今年内将会陆续解散,即意味邨管咨委会将失去居民代表。
陈学锋关注互委会解散后,邨管咨委会如何收集居民就监察屋邨的外判物业管理、清洁及保安工作的意见。另他指邨管咨委会的职能包括批授或续订服务合约及评核承办商的工作表现,房屋署明年起会否在甄选承办商前听取居民意见,例如直接邀请居民代表参与甄选过程等。陈学锋亦希望署方交代会如何运用互委会解散后的会址。
房委会:以传统及电子方式直接收集租户意见
房委会回复查询时表示,在互委会解散后,房委会会扩阔与居民的沟通渠道,包括透过传统和电子方式直接收集租户的意见,例如在住宅地下大堂摆放意见箱、在通告上展示二维码和超连结,以及扩大“房署资讯通”流动应用程式的使用范围。租户亦可继续亲身前往屋邨办事处,以及经电话热线和电节,与房屋署职员交流屋邨管理事务,以及服务承办商工作表现方面的意见。房委会指亦会透过多种方式宣传其工作,包括每年5月和11月出版的《屋邨通讯》、通告、设于屋邨办事处的意见箱、社交媒体平台等。
房委会指,现时已建立一套严谨的评核机制监察及评核服务承办商的工作表现,包括职员评分及定期进行“屋邨服务及例行维修承办商工作表现统计访问”收集租户意见等,而互委会的评分只占其中一部分。日后房委会会增加“统计访问”的次数,借此收集更多租户对屋邨服务承办商工作表现的意见。而房委会在批授或续订服务合约时,亦会根据现行评审机制,审核所有服务承办商的相关工作经验及服务水平,拣选合适的服务承办商。
至于现时约1,100个互委会办事处,房委会会考虑是否符合《建筑物条例》及相关规例、土地用途规限、规划限制、环境因素及居民意见等,如技术可行,房委会会优先把它们改建为住宅用途,亦会考虑把它们改作设施房,以支持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计划,如有团体/机构有意租用回收后的互委会办事处作福利或其他用途,房委会会因应相关法例及规定、技术可行性及有关屋邨的实际情况,按既定机制处理有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