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办三死命案公祭、捉活鼠入房署申诉 互委会收解散信:沟通断咗
消息指逾1,600个居民互助委员会即将需要解散,有公屋互委会近日收到信件,明确要求按《社团条例》注册日期分批于今年7月及明年1月前解散,民政事务总署承认已于上周四(6日)向现存逾1,600互委会发信通知有关安排。有曾协助处理天水围伦理惨剧及向街坊派发口罩物资的现任屋邨互委会主席感叹,解散后如同拆去一道在居民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有诉求要讲到畀房署知,话得畀佢多,先做嘢,𠵱家断咗,冇晒沟通。”
曾为伦常惨剧三名死者办法事 互委会只求令居民安心
曾被称为“悲情城巿”的天水围,早年连环发生多宗伦常惨剧,当中2007年10月一名居住天耀邨耀丰楼单位的36岁女子,因丈夫患鼻咽癌留院,担心无能力照顾12岁及9岁的子女,竟在极度绝望之下留下遗书,用被毡捆绑一对子女掟落街,再跳楼一同身亡,当年刚加入耀丰楼居民互助委员会的琴姐至今仍历历在目,“当时𠮶个单位邻居好惊,好多都搬走咗,但系更多街坊关注问我哋有咩可以帮手,例如捐钱去帮𠮶位仲留紧医嘅爸爸。你知死三个系人都惊,我哋唔系社工,心理上未必帮到手,但做法事可以令大家心安,同埋集中居民诉求去处理问题。”
年逾60岁的琴姐,1992年屋邨入伙后便成为第一代“原居民”,因子女长大,06年便成为互委会成员处理屋邨事务,09年后担任主席至今,收集该幢大厦的街坊意见,然后在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的屋邨管理咨询委员会中向房署反映,“每座有不同诉求,我呢座主要系鼠患,试过搞gimmick(噱头)喺街坊屋企用老鼠笼活捉老鼠,拎返去开会要求房署安装鼠挡,其他座头就包括违例泊车、公众地方卫生、无牌小贩、高空掷物,都系靠居民反映同委员出席得来成果。”而互委会另一个特色,便是监察管理处办事效率,“互委会每两个月就管理处各项表现评分,会影响日后续约可能性,所以佢哋会主动问我有咩要改善,监督或监察管理处有直接成效。”
琴姐承认每个互委会的活跃度不一,有的成员会主动一点,以她出任的耀丰楼居民互助委员会为例,透过她与非政府组织惜食组织的联系,从区内菜档、连锁集团面包店收集晚上收巿的食物,再按需要分发予该幢大厦的街坊,“每次数量不一样,最少10多公斤,最多30公斤,会优先分畀150至200名已登记街坊,有多再分埋畀座头保安,你睇连联络电话都登记好晒。”互委会内外活动壁布板、长者生活津贴申请表格、漂书阁、最新屋咨会会议文件样样齐备,然而有的居委会基本不活跃,“系求街坊去做,做咗都唔一定会出现,但唔可以因为咁样,就要一刀切解散晒所有互委会。”
防火会或扑灭罪行委员会难取代互委会职能
现时各互委会已陆续收到民政事务总署的信件,由于耀丰楼互委会早于2019年前注册,被要求7月1日前解散,开支申请经费津贴限于3月31日前申报,之后将不获报销,琴姐已有两手准备,“呢度有咁多嘢,4月前应该未清完,互委会早年募捐过一次,4月后都系水电费开销,现金储备足够支付,其他电器如雪柜、台櫈或柜架都系二手或热心街坊捐返嚟,𠵱家会先问街坊要唔要,有剩再作打算。”
政府消息声称防火会或扑灭罪行委员可代替互委会的职能,但曾任扑灭罪行委员会委员的她直言该会每年才开会一至两次,每次不会谈及每幢大厦投诉的琐碎事务,如今解散互委会收回会址,如同斩断居民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断咗就系等如冇咗,我哋先系真居民。”日后她亦只能以个人身份行事,组织义工在天耀邨一带派发口罩或食物等日常物资。
社署都有办公时间,街坊白天要返工,晚上返到屋企想揾人教填写申请表格,琴姐接一个电话就去办事处教人。
互委会如无偿义工队 毫无咨询下收解散信
监察公共屋邨福利规划联盟发言人吴堃廉表示,相比业主立案法团或管理公司,互委会更像无偿义工队,“社署都有办公时间,街坊白天要返工,晚上返到屋企想揾人教填写申请表格,琴姐接一个电话就去办事处教人。”互委会变相节省政府需要在屋邨耗费的资源,而且互委会亦担当居民自发服务的社区平台,既协助居民与管理公司相互沟通,让街坊较易获得政府最新资讯,从而寻找合适福利机构帮助,如今民政事务总署在毫无咨询之下突然被告知互委会在短时间内解散,感叹少了一个平台让居民意见带入政府部门内。“互委会定期同房署开会商讨每幢大厦实务,冇咗互委会,个别居民点样向上面反映意见?”
香港01取得民政事务总署信件,信中显示经民政事务局审视互委会的职能日渐式微后,决定分两个阶段终止互委会计划,并按最近一次获批准豁免于《社团条例》(第151章)注册的日期,于指定日期前解散。若批准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之前,便须于2022年7月1日之前解散;如批准日期为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则须于2023年1月1日之前解散。
信件同时要求互委会只能申报今年3月31日之前的开支申请经费津贴,并于今年4月15日提交民政处,而在3月31日后产生的任何开支将不获发还。至于互委会所余款项及设备,将拨归慈善用途,并且终止所有水电、电话费等服务,完成处理所有收入及开支后,取消有关银行户口。
民政事务总署:有不同地区组织代居民发表意见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承认地区民政事务处已于上周四(6日)去信所有互委会,说明相关的行政安排,并附上指南,阐述解散互委会的注意事项。
发言人解释互委会的数目持续下降,近15年间已减少近一半至约1,600个。与此同时,互委会成立的数目持续偏低,近年平均每年少于30个新的互委会成立。在目前约1,600个互委会中,当中约75%设于公共屋邨,由香港房屋委员会及其聘用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屋邨管理。至于其余25%设于私人大厦的互委会,近半大厦已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或成立其他业主组织,在互委会解散后不会成为“三无大厦”。各区民政事务处的地区大厦管理联络小组会协助余下的大厦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等业主组织。
此外,在地区层面,不同地区组织,包括分区委员会、扑灭罪行委员会和防火委员会,一直关注居住环境和治安等地区议题,并就有关事宜积极向政府反映居民意见。
房屋署发言人回应,房委会辖下约180条公共屋邨设有互助委员会互委会。根据互委会与房委会就租用互委会办事处所签订的暂准证,互委会一旦解散,其办事处需交回房委会,相关互委会可联络所属屋邨办事处作适当安排。
互委会始七十年代
资料显示,居民互委会为殖民时代的产物,1970年代,港英政府为了加强管治力度,于1973年开始在公共屋邨及私人住宅大厦组织互助委员会。1976年,时任港督麦理浩在《施政报告》正式提出成立互助委员会。互助委员会每三年换届一次,选举由每层住户推举层代表再互选产生主席、秘书、司库。为鼓励居民成立互助委员会,民政事务总署为互委会提供每季经费津贴,房委会也会为公共屋邨的互委会提供免费会址,由于早年公共屋邨没有保安驻守,部分公屋互委会还兼任保安巡逻及防火灭罪的职能,牛头角下邨拆卸重建后,便保留昔日牛下互委会的物品作公开展览,让大众了解历史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