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委会全港解散 联盟忧失法定身份:房署无必要答一个街坊查询

撰文: 区礼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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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处今年初向全港1,600个互助委员会发信,称经审视认为互委会功能“日渐式微”要求分批解散,事件引起互委会及居民反响,有团体组成“关注互委会去向联盟”,联合10区共200位代表的联署要求保留,有代表反映无论是监察保安及清洁外判商工作成效,以至疫情向街坊派物资或突然事件的参与,互委会有不可替代的角色,担心失去法定身份及取消社团注册后,“房署无必要答一个街坊查询”,分区会及灭罪会亦无法分担个别屋邨需求,成员又不满民政处突然通知所有互委会延至明年1月1日解散,令他们无所适从,冀能与部门面对面沟通。

10区居民互助委员会联署要求保留

自民政处发信通知全港互助委员会,要求分批于今年7月1日及明年1月1日前解散后,一班互委会代表及社区人士组成“关注互委会去向联盟”,今日(10日)举行发布会,向外界讲述互委会过去职能及解散后对街坊的即时影响。联盟代表称上月份发起网上联署,收集受影响互委会代表的意见,让有关政府部门更了解互委会及居民的现况及意见。联署至今共收集到接近200位互委会代表的联署,当中包括逾全港10区包括元朗、黄大仙、葵青、大埔、北区、观塘、离岛、沙田、深水埗及荃湾互委会参与,要求保留互委会。

其中一位参与联署的葵芳邨葵明楼互委会主席黄太表示,当她们收到民政署的通知信后,感到十分惊讶,因按指示他们必须于7月1日前解散,结果为赶及死线,陆续办理例如电话、电力、银行等终止服务,甚至迁离办公室等程序,但最近又收到信件通知延迟至明年1月1日解散,令她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现在应该怎样安排。

“区会点做得晒成个区呢?”

她又指互委会以往会督促外判承办商进行改善工程,例如2014年房屋署斥资5亿元,为公屋住户更换俗称“三支香”的插筒式晾衣杆,改在厨房窗外安装新的不锈钢晾衣架,外判商陆续为签署同意书的住户进行安装,惟其后遗漏数户居民,住户吊安装晾衫架的吊船消失后,才知道被外判商遗忘,询问房署后竟获回应“走咗冇得搞”,经互委会出面与房署及承判商周旋7至8个月后,才完成补漏工程,担心互委会解散后,交由区议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未能到位解决各屋邨居民需要,“互委会落返邨容易啲,知道条邨发生咩事,好过区议会纸上谈兵,区会点做得晒成个区呢?”

互委会:无认受性讲嘢系无力

荔景邨互委会主席方先生表示,尽管互委会目前仍然运作,但与屋邨经理及管理公司的沟通关系已变得比以前疏离,尤其是疫情派发物资时,感觉双方合作关系有变,屋邨经理仅透过发讯息通知居民领取防疫物资,再没有邀请互委会协助,但很多居民不懂得接收手机短讯,保安座头的防疫物资堆积如山,结果“房署经理搞唔掂,又掟返讯息畀我哋互委会要求帮手,畀我感觉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他补充,屋邨曾于深夜时分知道发生火警,他穿着睡裤即时前往协助,更孭起长者逃离火警现场。他认为互委会在晚间或假日仍能为居民提供协助,而且互委会办事处在楼座出入口附近,容易接触到居民听取意见,终止互委会的做法,无疑截断一般居民日后表达诉求的渠道。

方先生曾就解散互委会向房署询问原因,但对方只回复一句政府决定,未有多加补充,担心日后失去身份出师无名,“我住咗喺度20几年,熟悉条邨,突然话杀会,日后街坊点求助呢?我无认受性讲嘢系无力㗎”,而原本定期召开的屋邨管理咨询委员会因疫情为由暂停多个月,互委会难以向屋邨经理反映邨内情况,然而邨民又不知道互委会解散消息,依然期望互委会积极向邨民提供帮助,令互委会目前处境尴尬无助,亦对民政处单方面决定感到愤怒。

石荫邨互委会成员伍先生质疑,解散过后的分区委员会能否代替互委会职能,他称曾加入分区会6年,每年该会为屋邨举办两项活动,分别是圣诞联欢会及旅行,但一般诉求如要求在屋邨公园为长者加设公厕方便运动,他争取6年后毫无寸功,反而在互委会与房会在恒常会议中协商,例如争取走廊加设去水渠方便洗地,3年后便成功争取,若解散后担心居民意见无法向上反映。

全港清洁运动委员会于1970年成立,旨在以全面动员方式推广卫生,互委会就是最底层的参与组织,协助政府咨询民意。(高添强提供图片)

互委会职能被废除 难向政府部门上达意见

慈云山邨慈康邨互委会副主席李先生提到,解散互委会后会有三个即时影响,包括以后失去会址,以往连结团体向街坊派发物资等服务无法延续;互委会失去法定地位后,无法以代表身份出席分区委员会及灭罪委员会等会议反映居民意见,失去官民沟通的桥梁;互委会属社团,解散要同时取消银行户口,以往民政事务处举办活动,会透过互委会户口进行拨款,日后将难以进行,很多职能及功能变相被废除。

联盟成员社工黄女士表示,互委会一直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价值,毋庸置疑。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的屋邨管理咨询委员会会议,不单止有效与保安管理及清洁公司进行直接的双向沟通,有时候更会协助警方监察邨里的治安问题,与社工合作留意邨内有否家庭暴力事件或转介隐闭独居长者予申请适切服务。解散互委会后,她担心失去了这个合作的桥梁,而至今仍未知道未来有否其他机制或平台,让公屋居民可维持现时的互委会功能。

黄女士表示,互委会成员均不明白民政处所指“互委会角色日渐式微”的意思,认为保留互委会始终是一众互委会成员的最大愿望,希望能与房署及民政处面对面沟通,了解解散成因。若然解散互委会已成定局,联盟亦希望保留屋邨居民日后直接到位反应意见的渠道及机制,以及居民代表参与上述共同监察邨内设施的机制,维持居民于公共屋邨的生活质素,以弥补因解散互委会已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