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者遭康文署清家当 署方终道歉 提六项清洁行动改善方案
康文署人员于2019年冬至期间联同数十名防暴警员,到深水埗通州街公园驱赶在该处露宿的无家者,并把他们的家当当垃圾弃掉。15名无家者前年入禀控告康文署,并于上月29日判处胜诉,每位无家者获赔偿100元。协助无家者入禀的社区组织协会早前与数名无家者到康文署总部请愿,要求署方道歉。至今日(26日)署方派员与社协会面,并表示歉意。社协认为政府当日的清洁行动如同清场行动,实属侵权及欺凌无家者行为,而政府终于在事件2年3个月后表达歉意,虽然迟但也算是达到无家者要求的道歉。
此外,康文署代表亦就日后的清洁行动提出六大改善方案,包括在清洁行动前后张贴告示通知无家者,清洁行动后3天内无家者可到康文署指定位置取回及签收个人物品。署方亦初步为通州街设立了5区制度(A-E区),会分5次逐区完成5次的清洁行动。
无家者代表经历1年9个月的小额钱债法庭官司,上月终于胜诉,法官判令8位无家者胜诉,每名无家者获赔偿100元。协助无家者入禀的社协早前联同无家者于本月4日,再到康文署总部请愿要求道歉,此外,裁判官指康文署作为“非自愿托管者”角色中,完全违反“合理谨慎”(Reasonable Care)的态度,并指署方在事件中犯了5个失职之处,包括“无家者当中不少坐轮椅人士,难以取回在1.2米深的垃圾车中家当”、“无家者在事发3日内有社协积极电邮跟进,要求取回个人物品”、“康文署事后没有通布不在场约50位无家者如何取回个人物品”、“康文署存放无家者物品3天,没有存放或取出的纪录系统”、“康文署作为非自愿托管人,完全没有提供(包括拍照等)托管纪录”,无家者请愿时亦要求署方改善裁判官指出他们上述的态度。
社协表示,今日下午,康文署总康乐事务总经理(港岛东)关仲伟率领一众官员与社协代表开会,出席人士包括吴卫东、社工陈仲贤及雷日升。关仲伟就2019年冬至清洁事件引起无家者物件损失,向无家者表示歉意,并形容当日的事情并不理想。社协则对当日清洁变清场行动,认为是政府侵权及欺凌无家者的行为,并表示政府终在事件2年3个月后表达歉意,虽然是迟但亦算达到无家者要求的道歉。
为通州街设5区清洁制度 清洗前后张贴通告通知无家者
就通州街公园日后的清洁行动,关仲伟提出改善方案,包括日后大清洗前14日,署方会张贴告示,通知无家者清洁日期及时间,亦承诺社协的建议,清洗前一天会安排场地清洁,向现场无家者再知会一声。此外,康文署如需在当日检走无家者物品,事前必须拍照作记录,并以黑色胶袋把无家者物品包好。康文署亦会在清洁行动后张贴告示,令无家者知悉可在事后3日内,到康文署指定位置取回个人物品,康文署亦会要求无家者签收,署方强调会弹性处理,如遇特别情况,部分无家者可能会存放多于3天,在3日内如发现有价值物品,署方会转交警务处保管及跟进。康文署表示,未必能一次过按以上程序处理65人的物品,为更有效完成上述工作安排,署方初步为通州街设立了5区制度(A-E区),会分5次逐区完成5次的清洁行动。康文署在每次清洁行动前会知会社协,亦欢迎社协预早提醒无家者,署方将会在指定区域进行清洁行动。
社协促制定友善政策 仿台日向无家者提供储物袋
社协对政府及相关部门亦有3项要求,包括建议政府制定无家者友善政策,保障他们免受侵权,类似事件亦不应再以漫长而艰巨的法律程序解决,如制定了友善政策,包括“无家者的福利或房屋政策”,当有政府部门违反无家者友善政策时,局方便可以作出惩处或纠正。
此外,社协亦促请政府仿傚台湾或日本等地,设立法例保障无家者家当免受丢弃,例如向无家者提供储物袋,让他们日间可把个人物品存于流动储物袋内,由于储物袋是政府公物,变相可保障无家者的财物安全,亦能反映政府的开明态度。康文署代表关仲伟今日回应指,基于现时没有无家者友善政策,只能把社协的意见向局方反映,惟需经过众多政府部门认同才可成事。对于目前游乐场条例限制了无家者在公园存放物品,社协在会议中表示,若政府容许无家者在公园存放储物袋,可达致三赢,除了令无家者的物品更安全外,政府场地亦显得更齐整,并显示了社区更接纳无家者作为社区一分子。社协认为,署方这次会面的态度从善如流,愿意改善日后公园清理无家者物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