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协及无家者到康文署总部请愿 批失家当赔100元践踏尊严促道歉
无家者在2019年冬至期间遭康文署及防暴警丢掉家当,法庭上月底(3月29日)判定8位入禀的无家者胜诉,每人象征式赔偿100元;而特首林郑月娥早前在抗疫记者会上回应事件时,仅强调由社署负责支援无家者。一直协助无家者跟进的社区组织协会(社协)指,虽然判决是“迟来的公义”,但法官指出康文署的做法有五大失责,而整件事践踏了无家者的尊严,因此社协联同无家者(4日)到康文署总部进行请愿,并希望能约见署方代表会面。
索偿金额介乎2000至13,290元 未能举证判赔偿各人100元
2019年冬至期间康文署人员联同防暴警员到深水埗通州街公园,进行“清场”并丢掉无家者物品,事后无家者入禀索偿,金额介乎2000至13,290元。经过1年9个月的审理,审裁官裁定无家者一方胜讼,惟指无家者一方没有提供物品单据或相片证,未能举证损失物品的价值,故只裁定署方须向每名无家者赔偿100元。
社协和无家者今天到康文署进行请愿,他们引用判词指,康文署有五大失责,其中包括把无家者物品放满12个大垃圾车,而每个垃圾车车深一米,无家者申索人中不少为坐轮椅人士,难以从车的底部寻找个人物品;并反驳署方指无家者对找回物品非“象征式”,而是有积极态度。此外,他们亦指出署方在当日没有通报、仅依赖在场的20位无家者通知其余不在场的50位无家者;而署方作为“非自愿托管人”,只将物品放入垃圾车任由乱成一团、混在一起,没有分类拍照,因此不信纳康文署是有意让无家者取回其家当物品。
无家者冬至被清场:求其拎薄衫过夜
申索人之一的周雄光今天继续带同表哥马月荣的遗照到场,他对100元的赔偿感到不满,认为实属敷衍,直指“掉畀个乞衣都100蚊啦”。另一名申索人刘嘉曦则表示,事发当晚为冬至前夕,天气寒冷之下不少只能“求其拎薄衫过夜”,而且当时负责执行“清场”的警员态度恶劣,夹杂粗言秽语,而事件至今未有部门就事件回应或道歉。他强调,“有瓦遮头边个想瞓街”,同时质疑赔偿100元,“究竟可唔可以买到床舖、个人物品,甚至尊严?”
社协与无家者要求,约见康文署代表以了解其就此判决的跟进工作,期望政府能从善如流,于清洁行动开始前一日通知无家者及改善存放物品的程序,并促请相关政府部门还无家者一个道歉。此外,他们建议政府制定无家者友善政策,向无家者提供储物设施,并仿傚台湾和日本等地,立例保障无家者家当免受丢弃。他们强调,政府积极关顾社会上的弱势社群,避免弱势无奈需要诉诸法律、在法庭上寻求公义。
康文署发言人表示,就小额钱债审裁处的判决,署方决定不会就判决提出上诉,同时署方会考虑判词,以筹划将来处理类似行动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