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犬入冬集体失踪 洪水桥现偷狗宰食疑云
撰文: 黄景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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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桥出现偷狗宰食疑云。有街坊指每逢入冬,新界便有流狼狗离奇失踪,近日有关情况在洪水桥田厦路出现,当中大部分为不足三个月大幼犬,担心狗只会遭不明人士掳走屠宰煮食,通知动物义工到场,前日起一连三日“捞狗”,成功救走其中一头三岁唐狗女,其余未见踪影,日内继续加大范围搜索,免遭狂徒毒手。
幼犬集体失踪疑遭不测
洪水桥一名爱心婆婆,每天清晨六时,风雨不改于田厦路一带路边喂饲流浪唐狗,每当她现身便引来大批流浪狗围拢身边摇尾撒娇,惟她发现近日喂狗时发现,数头不足两岁的成犬,以及一胎五只、尚未戒奶的数月大幼犬不知所踪,担心担心牠们遭到毒手,立即向动物义工求助。
香港拯救猫狗协会协会义工Kit表示,前日起一连三日在田厦路附近找寻流浪狗影踪,成功捉到其中一头三岁唐狗女“宝宝”,经带回安全地点冲凉及清理身上牛蜱后,稍后交兽医检查健康情况,在适应上绳后,便会为牠安排暂托。至于其他狗只尚未寻获影踪。
狗只失踪持续多年
Kit指每逢入秋,年幼村狗怀疑成为屠宰目标,相继离奇消失,有关现象一直在新界北存在已久,尤其是近年有大量内地人及南亚人迁入后,狗只消失情况更见严重。种种迹象令她怀疑是熟人所为,“熟人认得就唔会吠”。
她又指食狗肉的狂徒一般以幼年或壮年狗只为目标,贪其肉质比较幼嫩,“四岁以上唔会拣。”喂狗婆婆起初发现初生小狗时,已通知义工接走,岂料被狂徒抢先一步,“未来到就无晒。”担心其他幼犬会继续成为目标,日内会继续在附近搜索,救得一只救一只,她并呼吁市民支持领养流浪狗,让组织腾出空间再拯救更多猫狗。
根据香港法例第167A章《猫狗规例》,使用狗肉及猫肉作食物属违法,最高刑罚是罚款5千元及监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