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展房署未按规定摊分二千万维修费用 穗禾苑法团或再入禀追讨

撰文: 吴倬安
出版:更新:

房屋署于2005年拆售180项停车场及零售设施予领汇(现已改称领展),其中在23个居屋公用地方的管理和维修费,领展需与业主摊分;惟在2013年,火炭穗禾苑进行一项地底供水喉管工程,房署和领展未有按照当初契诺协议(即房署与小业主分别摊分50.8%和49.2%),令屋苑业主承担了工程的94%费用,需付逾2244万元。
协助居民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根据房署与业主订立的契约,除非房署与业主有其他协议,否则不可能不依从当初承诺的摊分比率。他透露,业主或会透过法律途经,追究多付的近一千万元。

杨岳桥透露,业主或会透过法律途经,追究多付的近一千万元。(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穗禾苑2013年兴建造价逾2,300万元的地底供水喉管工程,当时领展和房署要求以“用水量”摊分工程开支,最终住户承担近96%费用,即2244.3万元。穗禾苑法团秘书麦锦荣指出,根据契约、房署与区议员的信件等显示,房署与业主订立契约,房署与小业主日后需分别摊分50.8%和49.2%等公共地方的维修费。

杨岳桥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根据房署与业主订立的契约,除非房署与业主有其他协议,否则不可能不依从当初承诺的摊分比率,即使房署及后把物业出售予领展,亦要遵守有关契诺。他认为即使业主对摊分比例不知情,房署并非在事件上无角色,应有责任通知业主有这个摊分安排,协助法团理顺问题。他透露,业主或会透过法律途经,追究多付的近一千万元。

麦锦荣续指,穗禾苑有7块斜坡,当初亦是按摊分比率承担维修费;他指斜坡工程亦即将招标,冀把摊分问题尽快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