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署称东涌念园建筑属“现有用途”毋须更正 惟电表房申请遭拒
香港01早前报道,东涌稔园村的发展商被指违规建设龛场,原本场地被地政总署违反地契中“经营厌恶性行业”收回,但被发展商上诉得直,政府最后放弃再“终极上诉”。为取得龛场牌“舖路”,东涌念园向城规会申请电表房和挖土工程,但结果“触礁”。记者据规划署最新回复时发现,规划署认为东涌念园的现有建筑作龛场用途属“现有用途”,有关注组织担心东涌念园无需申请改变土地用途,可直接申请龛场牌,助长借旧屋地搞龛场的计谋。
东涌稔园村约11年前卖予发展商“建世投资有限公司”,在2015年被揭发疑借改建多幢村屋为龛场“东涌念园”,地政总署其后指发展商违反地契中“禁止从事厌恶性行业”的条款,并收回土地。发展商入禀高院颁获判胜诉。地政总署再上诉失败,至2018年初决定放弃再上诉至终审法院,当时法官和地政总署强调,发展商仍要按《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申请牌照才可经营。
经传媒查询后 城规会否决龛场的电表房申请上月,记者发现该龛场向城规会申请电表房和挖土工程,而场地已出现疑似电表房建构物,疑为落实龛场舖路,但有关申请经记者追问后最终遭到否决。规划署回复查询时称,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该拟议用途是提供电力予现有乡村屋宇。据了解,电表房是先兴建后才申请,涉事建构物位置会被要求还原。
规划署条例自相矛盾 申请龛场牌除了外在环境配合,仍需先符合土地用途。规划署称,“东涌念园”范围被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及“绿化地带”。“乡村式发展”地带不可用作“灵灰安置所”,而在“绿化地带”作“灵灰安置所”用途则须先向城规会申请。但另一方面,规划署却表示,在紧接有关发展审批地区草图的公告在宪报首次刊登前(即2015年8月21日前),稔园村内已有七栋三层及一栋两层的现存构筑物作“灵灰安置所”用途,在《城市规划条例》下属“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图则的规定,也毋须更正,可见东涌念园的土地用途在规划署的条例下亦自相矛盾。此外,城规会亦回应,并未接获涉事地段或“东涌念园”有限公司任何有关改划作骨灰龛场的申请。
政府打输官司 召集人忧龛场“打横行都得”身兼“各界关注骨灰龛问题大联盟”及“守护大屿山大联盟”召集人谢世杰认为,明显有人看准条例,在购地时先建设闯关。他解释,电表房虽然申请失败,但规划署认为东涌念园作龛场用途属“现有用途”,东涌念园根本毋须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打横行都得”,加上东涌念园案上政府败诉,发展商可在没有违反地契,另不需补地价的情况下经营龛场,享有优厚的营运条件。
《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两年前生效,规划署由2017年初至2019年4月底,审议19项骨灰龛规划及改划申请,目前只有1宗获批,另有3个个案未作考虑,包括沙田仁孝宗祠、古岩净苑,和沙田排头街1号西面部分。该获批的项目为屯门孝思堂申请,将涉及绿化地改划为灵灰安置所,但龛场牌仍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