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报档遭食环冚档 持牌人去世后经营者做漏一步被控无牌贩卖

撰文: 潘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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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锣湾广场一期对开一个报纸档,周五(7日)下午被食环署小贩管理队“冚档”,并取走报纸、杂志、樽装水等货物。其中一名经营者李先生接受《香港01》访问时透露,大约两年前开始为牌照持有人代为经营,持牌人今年3月去世,已有人入纸续领牌照望继续经营。他称早前接到食环署要求缩小档口,惟这次突然遭食环署“冚档”,直言“身家性命财产都喺晒度,好似野蛮人㩒住抢咁”,报称货物总值约100多万元。

按规定,“继承”牌照者须为直系亲属。食环署确认该报档有提出“继承”牌照申请,署方正在处理中,惟期间未有接获该报档临时牌照申请,故属无牌经营,过去三个月已向该报档无牌贩卖作出共53次警告及48宗检控,署方周五下午巡查发现该报档仍然营业,故拘控一名女子涉嫌无牌贩卖及阻街,并检取有关货物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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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料损失逾百万元批评野蛮 称持牌人去世正续牌经营

10多名食环署人员周五(7日)下午大约5时,到铜锣湾骆克道对开一个报纸档“冚档”,取走所有货物,放到黑胶袋和多个胶筒后,分批运走。现场观察被取走物品包括报纸、杂志、樽装水等,期间食环署人员拍摄记录。

其中一名经营者李先生向《香港01》表示,铜锣湾广场一期对开的报纸档营运已久,他大约两年前获牌照持有人答应代为经营,惟持牌人今年3月去世,已有人入纸续领牌照望继续经营。他引述食环署提出一个要求,“之前佢叫我哋档口缩细啲,估唔到突然之间将我哋清场,无预兆无任何通知嘅。”

李先生形容今次损失惨重,被检走的货物总值逾100万元,“我哋身家性命财产都喺晒度,好似野蛮人咁唔系好开明,㩒住抢咁。”

居民对“冚档”感惊讶 冀食环署酌情处理

有途经的居民目睹食环署“冚档”感到惊讶,说报纸档经营多年,虽然申请牌照过程中可能有未符合要求的地方,但希望有个中间落墨的方案,平衡食环署和报纸档的利益,例如将报纸档缩小,“唔好一下子就将成个报纸档拆咗去。”他忆起报纸档有三只可爱的沙皮狗,“而家都唔知三只狗去向会点。”

食环署确认正处理报档“继承”申请 期间无申临时牌照属无牌经营

食环署回复《香港01》查询时表示,2010年5月21日起新签发的固定摊位小贩牌照,包括因“继承”或“转让”而发出的牌照,不设继承或转让安排;然而若持有的小贩牌照是在该日期前签发,倘若牌照的持牌人去世而被登出,持牌人的“直系家庭成员”(即持牌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可在持牌人去世当日起计一年内提出“继承”牌照的申请。至于“转让”牌照的申请,则持牌人须提出为本署所接受的理由(如健康欠佳或年事已高),申请“转让”小贩牌照予其“直系家庭成员”的一名成员。换言之,非直系家庭成员无法获得牌照。

署方表示,根据记录,该报档的“继承”申请仍在处理中,惟署方未有接获该报档的临时牌照申请。

过去三个月向报贩就48宗无牌贩卖检控

署方表示,过去三个月已向该报档小贩,就无牌贩卖作出共53次警告及48宗检控,周五下午巡查发现该报档仍然营业,故以涉嫌在公众地方无牌贩卖及阻塞通道拘控一名女子,并检取有关货物作为证据。

食环署表示,《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规定无牌贩卖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涉案的货物及装置会被检取及充公;如无牌贩卖阻塞通道,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5,000元或监禁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