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珊|更新公务员守则,确立与“一国两制”相符的主流价值观
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发出更新《公务员守则》咨询稿,列出公务员须恪守的12项基本信念,内容包括必须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尽忠职守以及政治中立“必须以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区为前提”等。以往的公务员守则,确然有为公务员定下一些基本信念,但没有将公务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的宪制角色和责任做好定位,这是一个缺失,导致部分信念被扭曲。
来稿作者:杨莉珊
在“维护宪制秩序及国家安全”内容中,咨询稿提出公务员在“一国两制”下的宪制角色和责任,包括必须具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意识,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在“尽忠职守”内容中,咨询稿要求所有公务员须忠于在任行政长官及其效忠的中央人民政府,竭尽所能从速履行职责并协助行政长官及其主要官员制订、推动、解说和迅速实施政策及行政决定,不可因自己政治观点不同或个人喜恶而拒绝执行命令。
更新“守则”澄清“政治中立”的含义,表明“政治中立”不等于“中立”于特首、政府和中央,公务员不能按照自己对政治工作的理解或自己的政治信念而拒绝执行政府的政策和决定。新的阐释也把被异化了的“政治中立”重新带回正轨,确保公务员做事必须不偏不倚,不能被其政治信念影响工作。
过往,在没有宪制秩序的基础上解说政治中立,既不合理,亦不符合港情。政治中立的原则,是指公务员不能偏袒任何一个政党,在行事的时候必须公正持平。政治中立曾被小部分别有用心之人曲解、误解、甚或变成软对抗的借口。香港公务员要正确合理地演绎政治中立,前提必须是要效忠国家和香港特区。政府能够在更新版守则中,把被异化了的政治中立从新带回正轨,值得一赞。
咨询稿中加入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等意识,并清晰说明公务员的操守准则,有助提升公务员的国家观念和爱国精神,增强他们履行职责上的自觉性,确保公务员团队尽忠职守、切实担责,更好地发挥他们的工作动能。
公务员担任的是公职、办的是公务、行使的是公权、运用的是公共资源、考虑的是公众利益。因此,公务员职位不仅是一份个人工作或职业,更是一份对国家、社会、市民的承担和使命。公务员团队有宪制上的责任,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为香港谋发展的同时,亦必须考虑国家利益,这是历史的深刻启迪,也是现实的必然要求。坚持“爱国者治理”原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公务员团队有宪制上的责任,这是一项普世原则。
美国对所有公职人员都有“爱国者”要求,明确禁止有违效忠义务的人担任公职。英国对公职人员忠于国家的操守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其更高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及责任。德国《基本法》和德国《联邦公务员法》规定,行使国家主权事务权力的公务员负有公法上的服务及效忠义务。
香港公务员是公职人员,必须带头确立与“一国两制”相符的主流价值观,凝聚及带领各方力量,弘扬爱国爱港精神。公务员爱国爱港力量越稳固,香港抵御风险的能力则越强,“一国两制”的根基则越稳固。
作者杨莉珊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香港(地区)商会会长。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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