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偏不倚 特首须良政善治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星期二(10月25日)在立法会一个委员会会议上表示,即将更新的《公务员守则》不会再使用“政治中立”此一名词,并会指出公务员处事要“不偏不倚”,不受个人政治取向限制;“政治中立”不能是借口,拒绝执行政府已决定的工作。
“政治中立”在反修例示威期间曾经引起争议,当时有公务员公开反对政府,并以“政治中立”之名为自己开脱。及至上星期,行政长官李家超在《施政报告》提出要“着力提高治理水平”,而其中一项措施即为“优化公务员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更新《公务员守则》、强化赏罚制度及培训制度等。
制订中立原则事与愿违
毫无疑问,“政治中立”不能成为公务员威胁管治稳定的借口。但另一方面,本港过去面对的各种治理难题,多少都与公务员倚仗“政治中立”有关?杨何蓓茵提到,处事不偏不倚的公务员,“对事件的分析以及给予高层的意见,须客观及基于事实”。过去是否有公务员怠惰,在政策制订过程漠视个中的缺失,致使有些措施在准备不足的情况之下匆匆出台?
以免针纸争议为例,法庭上周的裁决反映疫苗通行证的规例草拟不周,未明确赋权官员应对滥发免针纸的问题。虽然政府周二已刊宪修例,赋权医务卫生局局长可宣告特定免针纸失效,但当初制定过程是否有问题,是问责官员的责任抑或辖下公务员办事不力,政府应该深入检讨。
绩效考核难题不能回避
要确保公务员“不偏不倚”尽责履行公职,除了从《公务员守则》删除“政治中立”四字,后续的具体措施更加重要。可惜李家超政府提出的做法,暂时来看主要都是新瓶旧酒。譬如新设的“行政长官表扬榜”奖励计划,本质比起先前“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嘉许状计划”并无多大改变。至于所谓优化纪律机制,实际也是尝试加快既有程序效率而已。
长远来看,政府若要增加公务员团队积极配合推行政策措施的动力,肯定无法绕过检视薪级点数机制,让公务员升迁与其实际表现考绩挂钩。无奈本届政府尽管为一堆政策范畴指定了关键绩效指标,但坚持不将其引入成为考核负责相关工作公务员升迁的因素,对于改变“多做多错、少做少错”风气作用有限,遑论加强整个公务员团队效率以改善治理成效。
国家主席习近平早前“七一”讲话提出“四点希望”,当中第一项便为“着力提高治理水平”。他当时提醒香港“要转变治理理念……要加强政府管理,改进政府作风,树立敢于担当、善作善成新风尚,展现良政善治新气象”。无论李家超政府如何优化公务员管理制度、删去“政治中立”字眼,我们若以结果为目标,也必然要问他能否提高治理水平,并最终达致良政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