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影视业劳工状况研究 零散化下缺乏基本保障
在近日推出的施政报告中,政府关注电影产业发展,如推出发展蓝图、为“电影发展基金”和“创意智优计划”注资等。然而,一套电影得以上映,除了依靠政府开拓市场外,更需要工作人员日以继夜为作品付出,从业员的劳动待遇却不被重视。岭南大学“青年贫穷与就业”研究团队释出《影视业劳工状况中期研究报告2023》,探讨劳动状态零散化、劳动强度偏高、拖粮及工伤等问题。
来稿作者:岭南大学“青年贫穷与就业”研究团队
影视业的前线从业员缺乏劳动保障、承受苛刻的工作条件,在世界各地皆有类似现象,香港亦不例外。从九龙城拍摄台从高空倒塌的工业意外,到自由工作者被拖粮,或是论资排辈的行业文化,皆反映行业出现系统性问题。随着创意文化工业不断发展,院校每年培训大量毕业生投入市场,等待着他们的,却是零散、缺乏保障、过劳的生活。
研究团队在今年4月至8月深度访问了30位从业员,了解他们的入行经历、劳动状态、待遇等问题。另外在4月至8月,以问卷调查123名从业员,收集有关接案协议及酬劳、工时及劳动强度、职业安全等资料。读者可到岭南大学文化研究及发展中心的网站阅览详细研究报告。本文将集中讨论长工时、工伤,及拖粮问题,并提出行业改善及政策倡议。
有限资源牺牲了休息和安全
在港产制作市场萎缩的环境下,预算普遍有限,资方以压缩制作周期的方式压低成本,直接导致从业员工时过长和容易受工伤的情况出现。
入行十年的受访电影摄影师描述,他不时需要连续24小时工作,有时还要直踩两三日,多年来只试过一次“开一日唞一日”,牺牲身体健康。对于电影公司而言,一旦拍摄日数增加,场地及器材租金、剧组工资,甚至是剧组成员之间的磨合,都是庞大成本,因此选择以最少时间及人力,达到最高效益,将工时推至极限。而工伤亦在资源紧绌下经常发生,如不少剧组人员因长工时导致疲惫而发生意外、在炎热天气下依然赶工导致中暑、及人手不足下搬运重型器材受伤。
问卷资料更加具体展示了工时和工伤问题。近四成回复者表示“颇多”或“经常”连续四天工作12小时以上,逾半回复者更表示“有时”、“颇多”或“经常”连续工作24小时或以上。这跟从业员未协定详细合约便要开工有关。问卷结果显示仅38.1%的合约包含有关工时的条款,只有21.9%的合约有超时工作的安排,更有14.6%的从业员没有在开工前落实任何协议。
工伤方面,76.4%回复者表示试过或曾目睹工伤,多为搬运重物时受伤(49.6%)、中暑(44.7%)和过劳(39.8%)等。不过,中暑和过劳并不被认可为工伤或职业病。在现行制度下,即使有正式雇佣关系,劳工亦难以就中暑和过劳的情况追讨或获得保障。问卷结果亦显示行业存在不断赶工,及自雇人士缺乏保险保障的问题,造成资方甚少会呈报工伤或妥善跟进。
层层外判下拖粮问题严重
影视业以承包外判为主导的劳动模式,大部分为从业员为自由工作者,即按项目内容及规模协定酬劳的独立承包者,而非正式雇佣关系的员工。不少从业员甚至未必会签约,或在签约前已开始工作。资方得以规避尊重从业员权益的责任,在准时支薪问题上尤其严重。
受访的广告制片表示,项目从投资者到前线工作人员,中间相隔中介及制作公司等单位,一旦当中出现拖延,层层外判下游从业员便要承受后果。他指在投资者支付中介后,曾有中介公司需要流动资金,迟迟没有支付下游的制作公司或自由工作者。
另外,问卷结果显示超过六成回复者曾被拖粮,时长为一个月至半年不等。回复者及受访者均指出,资方经常以“投资者未支付尾期,公司无钱支付酬劳”等理由推搪支薪。他们虽难以查证说法的真伪,但无论这是如实解释还是借口,都无法回避外判盛行造成的后果:行业环境变得更零散、承包者缺乏劳工保障,使小型公司和中低层劳工要消化影视制作的商业和财政风险。明明他们工作形态与普通打工者无异,却要因为“上面未出齐数”或“条片拍唔成”等原因而要延误收到酬劳,造成系统性的拖粮。
从业员往往需要多番向制作公司追薪。但实际的出资者不须与前线人员沟通,合约亦没有清晰的支付期限,让资方可以轻易“走盏”。有三成问卷回复者甚至表示未曾追讨欠薪。不少受访者解释,放弃追讨是害怕破坏与客户关系、影响自己在行内名声,长远减少接案工作的机会,造成付出了劳力,得不到补偿却被逼接受的畸形文化。
政策及行业倡议
订立从业员基本待遇守则。影视业界应制订标准合约以保障从业员的基本权益,包括明确的酬劳支付方式、日期、付款分期,以及具体的休息时间规定,让自由工作者享有合理保障。业界亦应规范每组拍摄之间的基本休息时间及每周休息安排。
订立工业安全指引。业界组织、劳工团体和劳工处应共同制定工业安全指引。劳工处应研究拍摄场地的安全隐患,探讨不同执法的可行性,例如参考建造业,要求制作方呈报拍摄现场、主动巡查、鼓励举报不安全的拍摄环境等。劳工处应审视劳工法例,加强对自由工作者的保障。另外,劳工处应积极研究将中暑和过劳纳入工伤保障范围。
政府须完善对影视业的资助。政府应完善电影发展资助阶梯,并鼓励影视制作人扩充套件到不同平台,开拓市场,为行业提供更好的劳动条件创造更多资源。政府亦应负起牵头责任,规定受资助的制作必须以不亚于行业标准合约的待遇聘请制作人员。
岭南大学“青年贫穷与就业”研究团队包括邓立贤、蔡美琦、杨皓铖、梁仕池、潘毅,早前出版《影视业劳工状况中期研究报告2023》。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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