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香港基金|灵活批地税务措施 提速建成“香港矽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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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刚公布新田科技城建议发展大纲图,当中三百公顷创科用地将容纳相当于十七个香港科学园、约七百万平方米的总楼面面积,并提供约十七万个园区职位。然而,新田科技城的发展需时甚长。《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为香港订下了于2032年“基本建成具影响力的国际创科中心”的目标下,究竟要何良策,方能提速建成“香港矽谷”?

来稿作者:曾文轩

在突破了空间这个制约因素,政府除了需要投入更多资源、让这些空间使用得宜并享受规模经济外,亦需更有效率的管理模式发展科技城。从一贯由公营机构管理,以至近来科大倡议建设“科大创新园”的大学管理模式,固然值得深入探讨。然而,最快捷见效的方法,是吸引龙头企业落户成为锚机构,带动创科发展。龙头企业不但能将大学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也能孕育出更多初创公司,形成创科生态圈。

灵活批地模式吸引龙头企业落户

事实上,政府在文件中就土地规划提出了不少弹性措施,包括预留不同规模的地块、容许多种用途、采用非传统批地方式等,以满足不同创科企业的需求;当中更指出将考虑公私营合作模式以及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批地。这些措施,正好为吸引龙头企业落户香港作出铺垫。

一方面,龙头企业及明星初创对自行发展土地存在庞大需求,它们比一般科创企业需要更多空间建成符合标准及规格的实验室及厂房等设施;另一方面,对香港而言,由企业发展土地不但能加快建设进度并尽快开展研发活动,也能省却政府的资本开支及回本时间。然而,为避免重蹈旧工业邨政策(即出租土地予企业至2047年)带来落后工业及闲置厂房的覆辙,政府应探讨方案,包括在供应年限及绩效标准方面著手,确保企业在享受优惠批地措施之时能对香港创科发展带来贡献。

深圳长期以来也面对与香港工业村同样的问题。就此,深圳市龙岗区政府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2018年推出了“重点项目遴选、先租后让、租让结合、联合竞买”措施,以宝龙科技城为试点:

1、区政府会先开展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确保落户企业符合产业目标。

2、其后,土地将如常进行土地挂牌租赁,政府会设下“价高者得”以外的批地要求,例如企业业务发展,甚至设下“联合竞买”条款、即要求必须超过一家企业联合竞拍及共同发展。

3、当企业竞得该地块,政府会与其同时签署租赁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前者订明的一般承租期为五年、年租金以20年地价按份厘定;后者定下明确产业发展目标,例如企业产值、税收等,政府在租赁期间会进行营运监管。

4、当企业在租赁期完毕后各项指标通过履约考核,上述土地使用权由租赁转为出让,出让期及地价为剩余用地年期及相应价格。

以上政策不但能确保企业对创科发展的贡献,也减少了企业前期用地成本支出,减轻了其运行资金压力,港府不妨探讨政策可行性。此外,港府在优惠批地条款中订下的绩效指标,应与“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所定下的绩效指标一致,确保各部门就企业的预期经济贡献提供一致的优惠措施。

与税务优惠形成“优惠包”

具体而言,上述批地优惠可与税务优惠形成“优惠包”,吸引龙头企业落户。尽管香港素来以较低及简单税率见称,但从来未曾推出免税或税率放宽优惠;因此,若比较其他地区的税务措施,创科企业能够享受与香港看齐的税率之余,也能额外获得丰厚的优惠。而最重要的是,这些优惠均与企业的表现挂钩,确保用得其所。

从下表可见,这些地区均需要企业有一定创科含金量方能享受优惠,而新加坡及以色列更分别就经济贡献及企业成长表现(包括风险融资能力、营收增长和公司扩张)设下指标。

政府近日就打造新田科技城踏出了重要一步,然而,土地规划应当配合产业规划;政府下一步应建基于《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探索最优园区管理模式,以及相应的批地及税务措施,力争达到在十年后打造“香港矽谷”的目标。

作者曾文轩是团结香港基金研究员。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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