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和|食肆牌增国安要求非封杀 问心无愧不踩界毋须忧钉牌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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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致函食肆,就新签发、续期牌照及许可证增设维护国家安全条件,要求持牌人或关连人士不得做出或牵涉危害国安罪行,或不利国安或香港公众利益的冒犯行为,违反规定的企业或会被撤销牌照,涵盖普通食肆及食物制造厂等食物业牌照,事件引起餐饮业界讨论,笔者全力支持政府的决定,国安法实施已经5年,市民对条例有清晰理解,只要食肆不做违反国安的行为,便毋须担忧被“钉牌”。

今次的新规定是依照国安法增设的附加条件,有助进一步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当中所指的“关连人士”包括董事、管理人员、雇员、承办商和代理。有餐饮业界人士表达担忧,有雇主担心员工不守法而令餐厅受牵连,亦有雇主忧虑不清楚所聘员工的个人情况,难以担保他日后会否违法而影响餐厅牌照,但笔者相信若果雇主对员工行为不知情,或承办商只与持牌人有工作来往,毋须担心违反规定,可以向署方说明情况。

国安法的落实令社会迈向由治及兴、繁荣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日益减少。部分人在社会运动案件裁定罪成判囚,完成刑期出狱,坊间有疑虑餐厅是否可以聘任更生人士,笔者认为这样不属违法,因为他们已接受法律惩处,重新做人、改过自新,只要没再做违法行为,不会对社会构成安全问题,毋须担心不被聘请。

今年是国安法实施第5年,法例有效保障国家安全、维持社会稳定,法律条文有据可依。大众对条例有清晰理解,如果业界对新规定有疑问或感到模糊之处,可以寻求政府部门解说,食环署亦设有上诉机制。

本港在国安法保障下建设优良的营商环境,奉公守法是企业应当的责任。食肆使用的标语或行为是否构成违规要视乎其动机,任何字眼和符号涉嫌藐视国安、令人或社会感到不安,在国安法立法前已有详细讨论,只要企业没有做损害国安的行为,不踩界、问心无愧,便毋须忧虑触犯法例。餐饮界企业、供应商、持牌人士等应该遵守国安法,不可违法,如果刻意违反国安法,应自行承担后果。

社会要行稳致远,必须完善及堵截各种可能危害国安的情况。新规定原意并非封杀任何人,若果企业涉嫌违反规定,署方会跟进研究是否违法,相信并非即时钉牌,不会对餐厅构成即时影响,如果最终署方有理据裁定店舖违规或违法,“钉牌”的做法合理。

本港饮食界经营困难,接连有食肆结业,有外界忧虑新规定会否令经营困难的情况雪上加霜,笔者认为经营困难的主因是本港经济未回复正常,市民消费力下降,相信新规定对此不会有影响。

作者黄家和教授是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理事、香港餐饮联业协会会长。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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